红原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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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民政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全县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组织和指导救灾工作;组织全县灾情核实和上报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负责全县老龄及社会福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敬老院和福利事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负责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社会工作规划及政策,负责全县社会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4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残疾军人、人民警察、民工)评残、调残申报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核查、申报、褒扬烈士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退役伤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省、州双拥模范县工作,承办县双拥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精简退职老职工的统计工作,兑现生活困难补助

  5)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工作;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负责全县公墓及殡葬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社区建设规定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地名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会同县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计划的上报下达工作;负责管理本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社会救助工作有序运行

  一是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规范低保制度实施,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确保低保对象精准、数据精确,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

  2)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社会福利事务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对普查确定的22名孤儿,每人每月按时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并定期了解孤儿学习生活情况,二区划地名工作扎实开展。及时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专人参加了全州地名普查工作培训,并与州民政局通过政府采购中标公司对乡镇人民政府、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民政助理员、成员单位联络员进行了地名普查业务培训,并积极准备前期工作。完成了边界年检任务。三为了更好发挥福利设施作用,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按照“生活设施标准化、院容院貌田园化、内务管理宾馆化”的办院目标,对福利院管理进行委托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服务效果。

  3)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基层民主管理显著提高

  一是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不断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村务公开检查制度,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一道定期对村务公开进行检查指导。二是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积极指导村(居)委会对原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并成功申报金川县勒乌镇为四川省和谐社区示范区;为及时掌握换届选举不稳定因素,对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切实要求乡镇加强村务公开工作。

  4)狠抓作风,强化纪律,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政局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全力保障民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树立民政新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65.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5.3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6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1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8.05万元,医疗卫生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3万元,工会经费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党建经费3.17万元,经财网网费0.4万元,独子费0.007万元,离退休体检费0.86万元,遗属补助2.54万元,特困人员生活补助31.08万元,临时工工资36.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9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5.03万元

  (工会经费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党建经费3.14万元,工资福利313.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8.05万元,医疗卫生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3万元,经财网网费0.4万元,独子费0.007万元,离退休体检费0.86万元,遗属补助2.54万元,特困人员生活补助31.08万元,临时工工资3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4.2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差旅费16.2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2.6万元,邮电费3.85万元,培训费4.19万元,公务接待0.91万元,维修维护费1.3万元,印刷费0.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3.91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86.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及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8.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6.5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765.3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565.22万元增加了26%,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599.26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8.3%,较上年492.67万元增加了17.8%,原因为人员增加包括五保户和临时工遗属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66.08万元,占总预算的21.7%,较上年预算72.5万元增加了56.35%,主要原因为预算项目经费增加主要包括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往年未做预算,增加相关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5.51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4.6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4.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4.6万元不变,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9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全县脱贫摘帽,迎接检查次数有所增加,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245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1万元,公务用车146万元;业务用房2221万元,专用设备38万元,家具用具16.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公开表_[118]红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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