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原县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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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3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2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在职人14人,其中参公0人,公务员13人,行政工勤1人。

  二、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有关理论和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调研、协调我县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或意见。

  3、负责联系我县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督促、检查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县政府、人大、政协及其工作部门行政领导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联系工商界;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和推动社会各界、工商联及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

  5、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积极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6、管理县对台办公室的工作。

  7、负责对国外藏胞工作办公室的业务管理。

  8、指导县工商联的工作。

  9、指导县佛教协会的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州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住重点,深化依法治理。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理。安排县法制政策宣讲团、高僧大德宣讲团和片区寺庙法制宣讲组,按照宣讲对象精准、人员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的要求,创新方式、因势利导开展政策法治宣讲。今年以来,在寺庙开展集中宣讲活动40余次,受教育僧尼和信教群众上万人次。近期我县按照省州要求,切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讲工作,县委统战部印发了《中共红原县委统战部关于在寺管干部和僧尼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宣讲工作方案》,组建2个寺管会主任为组长的片区宣讲组,分别在麦洼片区和康玛尔片区对寺管干部和僧尼进行宣讲。宣讲活动自10月9日起启动,在10月15日完成第一轮宣讲,宣讲活动同步开展寺庙消防安全、文物保护、国土管理、民生项目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等为重点的综合执法检查。实施寺庙法治阵地建设,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实现寺庙聘请法律顾问、经师讲经前学法和寺庙法治宣传专栏、法律图书角建设全覆盖,有效增强僧尼和信教群众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意识。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省藏区法律进寺庙现场推进会上,我县法律进寺庙工作得到了与会省州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深化依法治理。坚持制度先行,创新管理方式,“以制度管人、管事”,让依法治理工作有规可依、有径可循,取得了良好成效。进一步完善《寺庙爱国公约》《僧尼行为守则》,制定《寺庙及僧尼服务信教群众管理办法》《寺庙佛事活动管理细则》《宗教教职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僧尼行为。建立《入寺为僧管理制度》、严格入寺程序,控制寺庙规模。建立《外出外来学经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休假返乡、异地学经人员和外来流动僧尼的管理。三是突出常态长效,深化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寺庙“一标三实”工作,为全县1421名僧尼建立了“一人一册”档案和计算机图文数据。完成色达五明佛学院红原籍僧尼的劝返安置工作。严密防范参加境外法会,实现僧尼零出境。完成寺庙地形图、平面图、扎康分布图和寺庙建设规划的绘制、编制,实行“一屋一号一像”标准化管理模式,建设完成寺庙“天网”建设,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常态开展寺庙用地、规划、建设、财务、广电、无线电、治安等方面的执法监管工作。实行佛事活动台账管理,严格执行重大佛事活动和非常规性佛事活动申请和风险评估。活动中,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强化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信众管理,确保了活动依法有序安全举办。实行寺庙财务公示制度,统一印制寺庙财务收支明细账薄和收支票据,对寺庙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寺庙均开设银行专用账户。

  2.创新举措,强化主动治理。一是坚持民主导向,强化主动治理。建立完善寺庙社会监督评议机制,综合评价民管会班子及成员现实表现和管理协调能力,及时调整清理软弱涣散的民管会班子。以“领导联系、县乡结对、部门包寺”为主要方式,推进寺庙群众工作广覆盖。确定35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10座寺庙、35名宗教界代表人士、70名困难僧尼和8名县外宗教界代表人士。建立乡镇、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联系僧尼制度,确定68个部门、乡镇,380名科级干部联系10座寺庙、355名僧尼。坚持每年数次召开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沟通交流。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赴县内重大民生工程现场和内地发达地区和西藏学习考察,不断激发增强他们建设美好家园和加强寺庙内部管理的热情和信心。8月24日我县在麦洼寺召开了全县寺庙开放式管理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半年来我县在麦洼寺、江宫寺实行开放式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为全县整体推行寺庙开放式管理作好准备。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动治理。针对寺庙存在的乱搭乱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个别僧人不注重修持、遵纪守规差等问题,注重发挥民管会和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加强对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教规戒律的宣传执行,提高寺庙自治自律能力。今年在高僧大德的宣传动员下,我县各寺庙纷纷作出“不私自参与民间调解、不放高利贷、不收贫困户宗教活动费用”“三不为承诺”。针对寺管干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建立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寺管干部能力水平。今年上半年,开展了以“增强本领、依法管理、热情服务”为主题,为期3个月的寺管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统一寺管干部的思想认识,提振精神,强化责任,激发干事热情,干部逐步成长起来。三是坚持绩效导向,强化主动治理。坚持开展“争做守法僧尼、争创和谐寺庙”活动,深入寺庙广泛调研奖励扶助行动,开展和谐寺庙、优秀僧尼、先进团体和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守法僧尼的社会保障问题,优先安排和谐寺庙的民生工程项目和资金。去年5月我县在江茸乡江宫寺召开了“文明和谐平安寺庙创建现场会”,各寺庙反响强烈,僧尼参与文明和谐平安寺庙创建积极性高涨,推动了文明和谐平安寺庙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3.整合力量,推进综合治理。一是以网格化为支撑,推进综合治理。将全县10座寺庙划分为两个片区,分别纳入两个寺管委管理,实行乡镇属地管理与寺管委协调管理,乡镇寺管所由寺管委统筹管理的模式。在10座寺庙划分24个网格,选任72名僧尼担任网格管理员、联络员、宣讲员,落实寺庙自控责任,强化寺庙自我管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二是以精准化为统领,推进综合治理。自主研发“寺庙精准化服务管理软件和数据库系统” 和“红原县藏传佛教寺庙开放式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统战民宗、寺管委、乡镇寺管所、寺庙民管会四级计算机网络,搭建起了“内容全面、动态追踪、信息共享”的新型寺庙管理平台,实现对寺庙7大类别133个具体栏目的全时、精细、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寺庙管理水平。三是以服务化为抓手,推进综合治理。以“大民生带小民生”建设为抓手,实施寺庙民生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僧尼积极投工投劳,建立管护制度,有效发挥了寺庙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将贫困僧尼纳入脱贫攻坚对象,466名符合条件的僧尼进入了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和大骨节病补贴范围,占僧尼总数的33.7%,进一步提高了僧尼享受普惠政策的覆盖率。实施关爱保障行动,常态开展义诊巡诊、走访慰问等活动。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寺庙”,建设公共环卫设施,修建僧人公共浴室,为尼姑发放卫生保健补助金等,引导僧尼除陋习、树新风。8月30至31日,全州寺庙分类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与会领导对我县寺庙工作做法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进一步增强了我县提高认识、创新举措、履职尽责,推动寺庙管理工作上档升级、提质增效的信心。

  通过观念更新、工作创新和规范管理,我县宗教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宗教领域持续保持和谐稳定,实现了全县10座寺庙全部达标升级为一类“靠得住”寺庙,10座寺庙全部创建为省州级文明和谐寺庙的工作目标。寺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宗教界人士与党委政府的关系融洽,干僧关系密切,营造了爱国爱教、守法遵规、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的良好氛围。今年我县各寺庙和广大僧尼积极响应县佛协发出的“我为脱贫攻坚做件事”主题倡议活动,发扬宗教界乐善好施优良传统,踊跃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

  4.做好党外干部和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统一战线配合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举贤荐能,稳步推进党外人士的培养、教育、管理和举荐使用工作,按要求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建立党外干部资源库。全县已作政治安排的党外代表人士151人,其中党外副县级干部4人,党外科级领导干部49人,党外人大代表23名,政协委员75名。进一步开展党外领导干部、副高级以上党外知识分子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逐人建立档案。制定党外干部培训规划,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党外干部教育培养工作。

  5.畅通非党人士建言献策渠道。对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适时召开通报会、座谈会、协商会,邀请各阶层党外人士参加,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按照县委政府确定的调研课题,组织非党代表人士积极参与和撰写调研文章,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作用。今年专门召开了党外知识分子座谈会,反响良好。

  6.充分发挥工商联作用。紧密团结广大工商界朋友,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型、民间性”的独特优势,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业界人士的管理教育和服务,积极开展非公企业经营状况调研,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为他们排忧解难。坚持召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为他们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利用非公企业的行业特点,加强教育引导,在非公企业中开展自治自律、诚信守法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促进了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今年5月顺利完成县工商联和商会的换届工作,并在1月和5月分别在成都和红原召开了非公经济组织代表人士座谈会。

  7.积极引导、组织非公企业开展光彩事业。认真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在非公人士中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积极组织非公人士参与光彩事业,为政府分忧,回报社会。全县非公人士踊跃为慈善基金、贫困学生、贫困僧尼和受灾地区捐款捐物,积极践行红原“新民风”。同时,积极协调组织外地商会、非公企业在我县开展捐资助学、扶贫帮困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8.夯实国外藏胞基础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相关部门,对全县国外藏胞情况进行再摸排、再核实,进一步夯实了国外藏胞的基础数据,建立健全了人头档案。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批回国探亲申请10人,已回国5人。受理审批过程中,分行业、分地区层层落实责任,分别由亲属所在地或探访地的村“两委”、乡党委政府、县公安局逐层签属意见,再由藏胞办审定是否同意回国。对已回国的回国藏胞,均进行了接待,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向他们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党的富民惠民政策,了解其在国外的生产、生活情况,并随时掌握其动态。

  9.加强回流人员的掌控。切实加强藏胞办、公安国保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的作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我县私自越境和非法回流人员情况,进一步健全了相关的档案信息。今年我县对生活困难、因病去世的年老回国定居藏胞进行了慰问,对滞留藏胞分别进行了个别谈话,了解了他们在国外的生产、生活情况,严密掌握其动态。

  10.通用语言培训工作。从2014年同心温暖工程国家通用语言项目培训基地-红原县委党校授牌成立以来,我县一直持续推动该项目实施,截至目前我县已举办六期培训班,培训了我县18至35岁不懂或不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藏区藏族青年350余名,每期培训人数为50人,每期的培训天数在30天以上,其中语言培训占10至20天(100小时以上),技能培训占10至30天在具体培训项目工作中,我县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培训制度,确保培训收到实效。方式上,我县采取“通用语言+职业技能”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以通用语言培训为切入点,结合学员就业致富需求辅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青年牧农民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和一技之长,以逐步达到脱贫致富目的。本月底我县已举办一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40天,培训人数为50人,主要培训藏族传统手工技艺。

  11.脱贫攻坚工作。我部联系村色地镇让里村共有580户2507人,有8个联户,草场面积56.5439万亩,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42户(包括已脱贫66户),是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最多的村。按照省、州、县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我部不断加大机关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力度,多次深入贫困群众家中,实地了解情况,出方法、想对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今年以来,我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让里村开展走访慰问活动30余次,发放慰问资金、牦牛,捐赠衣物、挂面、粮油、桌椅等折合资金7万余元。我部还选派1名优秀干部担任让里村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组成员专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今年我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举办了1期为期1个月50人参加的通用语言及技能培训,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三、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结转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996901.73元,较上年下降8.75%,主要减少原因,人员变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6901.73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44900.00元。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461801.73元,较上年增长11.07%,主要增长原因,扶贫下乡增加,换置办公设备。其中:基本支出2411801.73元,占97.96%;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2.0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2017年底结转结余合计5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占0%,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80000.00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96901.73元,占总收入100%,与2016年相比减少262461.50元,下降8.75%。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61801.73元,占总支出100%,与2016年相比,增加272638.50元,增长11.0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1801.7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5612.69元,占77.40%,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746.72元,医疗卫生支出81828.32元,住房保障支出153614.00元。农林水支出调整预算5800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主要是因为资金为未用完年末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3401-行政运行支出1855612.69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104.8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1641.92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1828.32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53614.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0000.00元,该支出主要用于统战事务发展;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1801.73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4941.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0686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075.00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900.00元,占92.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75.00元,占7.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90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元,越野车0辆、金额0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900.00元。主要用于出差、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900.00元,增3.97%。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及下乡次数增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75.00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人次,共计支出6175.00元,具体接待内容包括:省州隔壁县考察学习用餐住宿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长3918元,增长63.49%。主要原因是临县来我县考察学习寺庙管理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1875.48元,比2016年减少46502.09元,下降3.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661417.0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661417.00元(房屋0元,汽车2辆,价值470915.00元,其他固定资产190502.00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无项目支出。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支出比例不合理,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分配各项支出,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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