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原县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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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21个,其中公务员编制7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13个,在职16人,其中参公0人,公务员6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9人,年底1个共产党机构。

  二、单位基本职能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部门的工作。对县广播电视局、县文化体育局、县新闻出版工作实施方案方针政策指导,管理县记者协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

  (六)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审党员教育教材;指导全县党员学习。

  (七)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论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负责全县对外和港澳台的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九)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管理县级新闻、文化、出版等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对宣传文化广电系统科股室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对全县知识分子工作和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等方面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对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

  (十一)根据州,县宣传报道要点,组织采写稿件,并向《阿坝日报》、《四川日报》等各级办刊推荐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4289409.79元,较上年减少39526.85元,减少主要原因为2016年本单位退休职工纳入社保统一管理,收支减少。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42409.59元,支出4260066.38元,较2015年增加 355539.33元,增加原因拨入专项资金资金,年底结转结余453753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453753元。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类款项如下: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6136.04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80505-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7941.2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5149.44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69921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156199-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支出170115.04元,主要用于宣传部办公大楼节能改造。

  2079902-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1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

  2079999-其他文化发展专项支出61300元,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

  2013301-行政运行支出3329503.66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078478.77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其中基本工资497102元,津贴补贴736468.55元,绩效工资39132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490.5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941.44元,职业年金缴费245149.44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68377.57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等费,其中办公费1037376.4元,印刷费51949.64元,电费2758.15元,水费2805元,邮电费26009.33元,差旅费48862元,取暖费37399.50元,公务接待费3740元,,工会经费18350.06元,培训费85533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3594.49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1795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医疗费,其中医疗费23300元,奖励金178574元,住房公积金169921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是1468377.57元,比去年增加367047.44元,增加原因2016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采购支出。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675709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675709元(房屋0元,汽车2辆,价值371800元,其他固定资产303909元)。

  中共红原县委宣传部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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