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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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县委政法委主要有以下基本职能: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省、市政法委员会和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指导政法各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工作。二是围绕党委和政府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对一定时期内全县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参与依法治县方针的实施。三是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制订有关工作目标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处理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四是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法工作改革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五是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有关违法违纪的问题。六是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事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七是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八是研究制定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县管干部;协助政法各部门党委(党组)做好中层干部的考察和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各镇分管政法工作领导的管理工作。九是组织、指导政法系统开展政法、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十是指导各镇(街道)和县级机关各部门的政法综治工作。十一是承担全县维护稳定的信息综合、调查研究、检查督办、协调指导的职能。十二是执法监督职能,对本级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十三是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平安创建。要厘清思路,明确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创新方式方法。要在提高人民群众的平安满意度上下功夫。既要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犯罪份子,又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手机报等方式做好平安建设的正面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和县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和总体安排部署,要主动作为,积极思考,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报送工作信息,提炼总结经验做法。三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大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坚持每月形势研判制度。四是分管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进一步加强维稳和防邪工作。对邪教人员要加强排查,做好日常管教稳控。在维稳工作中,要继续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力度。继续发挥公安、国安、统战、民宗在情报信息收集方面的作用,还要通过司法局、武装部、联动中心、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发挥司法员、民兵、网格员、人民陪审员、检察员等人员在情报信息收集方面的作用。要不断拓展思路,创新方法,进一步发挥好县维稳指挥部的作用。

  3.进一步规范机关内务管理。要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和干部职工日常监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避免忙闲不均,进一步提升机关整体工作效率。

  4、进一步提升联动中心职能作用发挥。不断规范完善联动指挥中心运转机制,提高各类数据收集、研判能力,进一步提升联动指挥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

  5、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政法委是政法工作牵头单位,联系公、检、法、司等单位,要抓好牵头统筹,抓好监督,推动政法各部门齐头并进。

  二、部门概况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内设机构3个,合署办公机构3个。人员情况: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行政工勤1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名,行政工勤1名,事业编制4名。退休人员5人;长瞻人员1 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县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96.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6.7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53万元,医疗卫生1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法、维稳、综治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61.75万元,基本支出26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2.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9.28万元,其中:办公费

  38.87万元,差旅费10.6万元,工会经费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印刷费4.5万元,邮电费4.5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更新)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27.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39.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12.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7.48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大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

  (六)防邪重点人员转化巩固工作经费5万元。

  (七)三电工作经费10万元。

  (八)综治、群防群治工作经费10万元。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96.7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332.35万元减少了12%,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27.47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6.65%,较上年262.09万元减少了15.22%,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35万元,占总预算的11.79%,较上年预算73万元减少了52.05%,主要原因为缩减了项目经费开支,减少相关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6.5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5.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5.8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为召开音乐节,接待费用增加。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69.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78.92万元;其他用房3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0.9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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