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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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7、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8、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审查登记工作。

  9、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10、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将继续立足本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县“加快发展、维护稳定、改善民生、开放合作”工作主线,以依法常态化治理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引领,自加压力,主动作为,为我县民生、稳定、发展等各项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优质高效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一、扎实开展“法律七进”,确保普法工作再上台阶

  大力推动《红原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落实,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加大力度总结提炼四川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示范县创建寺庙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机制。切实让“法律七进”工作在原有成果上再上台阶;同时,做实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和“法律七进”示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打造出一批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单位。

  二、做好人民调解和特殊人群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组织调解人员培训活动,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认真做好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能手推荐申报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各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全面深化特殊人群管理。借助我县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的协调联动,加大社区矫正人员管控、教育工作力度,确保社矫人员无漏管、脱管和不假外出现象;全面实施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加大社区矫正执法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学习《刑法》、《社区矫正法》(草案)、《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强力推进社矫监督管理工作,全力做好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继续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安置帮教率达到90%以上。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合法权益在发展中得到有力保护

  一是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完善“绿色通道”建设工作,切实让需要法律帮助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援助;二是在法律制度、国家政策范围内,结合群众需求,继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手续,按照“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原则,结合精准脱贫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三是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政策宣讲,充分发挥县政策法治宣讲团、高僧大德宣讲团、姐妹宣讲团、马背宣讲团和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台等载体作用,及时将各项法律援助政策讲解给困难群众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四是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看守所等已设立的法律援助接待站建设;五是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督查。

  四、要围绕创新抓改革,不断完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

  要健全律师诚信职业档案,完善违规惩戒机制。健全公证职业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公证质量监控体系。完善人员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五、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全力推动司法行政事业

  要继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紧扣“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我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省、州、县各类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牢固树立“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推动大发展”理念,教育干警筑牢为民意识和创业敬业精神;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切实提升自我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中,既做司法行政工作守护者,又做守法遵法先驱者;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扎实有力开展“双联”、“双报到”和联系寺庙工作。认真做好入党人员审批、申报和备案工作,及时为党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六、要围绕纪律抓作风,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组班子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廉洁四川》系列栏目剧和认真学习州司法局、县纪委等部门印发的各类廉政文件精神,切实筑牢干部职工清正廉洁思想防线;二是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目标考核办法》、《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要让制度真正的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活动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询问、干预、插手具体司法案件记录。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现象发生;四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标准,按章办事、厉行节俭,严禁出现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等现象;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十条规定三项要求。

  七、抓好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树立司法行政良好面貌

  一是加大宣传讲解力度。将司法行政工作及时公开,让社会大众知情了解我局主要工作业务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二是有效整合公开资源。将我局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与LED显示屏、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整合,同时与县广播电视台和各宣讲团衔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点多、面广、线长外宣机制,切实让宣传工作跟得上工作步伐;三是加大社会舆情监督力度。及时收集群众舆论方向,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负面舆情要及时进行处置和引导;四是加强内部宣传。有意识的向县级各机关讲清司法行政职能,让他们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部门概况和人员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35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8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5个,在职33人,其中公务员27人,事业4人,工勤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566.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6.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66.1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41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3.99万元;医疗卫生2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就业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4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5.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73.37万元,其中:办公费15.17万元,印刷费6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7万元,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劳务费1.68万元,工会经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1万元。

  项目支出17万元。其中法律宣传经费8万元,社区矫正经费7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417.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83.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27.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7.5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566.1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491.4万元增加了15.21%。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549.1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7%,较上年476.4万元增加了15.27%,原因是我局2018年部分职工增长工资以及新进职工4名,增加了工资开支;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7万元,占总预算的3%,较上年预算15万元增加了13.33%,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工作业务量的增加。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3.3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1.3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实际共有资产价值658.83万元:固定资产60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94.62万元;业务用房317.8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8.3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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