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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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等。
    二、部门概况

红原县司法局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机关人员28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4人。目前实有在职人数33人,其中行政29人:机关人员27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8人。

三、收支算总体情况

2016年红原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33.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3.48万。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33.4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78.18,医疗卫生22.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4万元。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司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33.48万元,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9.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8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478.1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4万元。  

红原县司法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和红原县司法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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