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04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2、负责防止、制止、侦破各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犯罪,负责办理林区治安行政案件,负责办理法律授权的林业行政案件;

3、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和业务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招收录用协调、警籍警衔管理及教育培训、立功授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5、负责编制全县森林公安发展建设规划,承担警用装备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发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法制建设工作;

7、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警务督察工作,协助查处全县森林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

8、承办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和州森林公安局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森林公安机关其他职责。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围绕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

2、围绕执法办案主业,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3、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执法公信力。

4、围绕林区治安风险,加强防控体系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森林公安局内设4个科室,下设1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刑侦治安科、法制监察大队、刷经寺森林派出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红原县森林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80.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0.5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8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2万元,公共安全27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1.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森林公安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区治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6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23.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3.16万元,其中:办公费6.43万元,印刷费3万元,电费2.36万元,邮电费1.9万元,取暖费1.6万元,差旅费10.93万元,培训费2.5万元,办公接待费0.76万元,劳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信息网络构建0.41万元。

项目支出14.40万元。其中辅警补助14.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17.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9.70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79.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380.5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41.67万元增加了57.48%,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79.53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3.45%,较上年174.79万元增加了59.92%,原因为新招录干警3人,上年度部分津补贴未做入预算增加基本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0.61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9.8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5万元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我局三辆执法用车购买年限尚久,汽车零部件损耗较大;二是三辆执法路况极差,对汽车本身磨损较大;公务接待费0.7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86.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69.19万元;业务用房74.37万元,行政单位用地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89万元,通用设备11.85万元,专用设备15.97万元。累计折旧99.6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6.6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预算公开表_[178]红原县森林公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