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原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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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县辖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收集、分析研判情报信息和治安形势,制定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等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重点做实七项工作:一是要强学习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二是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平安红原建设;三要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四要以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为抓手,严格规范执法管理;五要深入实施大数据应用工作,大力推进数据汇聚及应用;六是要持续推进公安改革引领公安警务服务民生;七要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3 个,其中内设机构28个。

  总编制167名,其中:行政编制160名,行政工勤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152名,其中:行政人员142人,行政工勤人员10人;退休人员25人;长赡人员12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65名。实职县处级副职1人,实职乡科级正职9人,实职乡科级副职2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红原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010.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10.2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10.2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255.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30.58万元,医疗卫生13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1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公安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79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69.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96.04万元,其中:办公费178.82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30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看守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2255.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430.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134.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89.10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3010.27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862.79万元增加了5.15%,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036.48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67.65%,较上年2062.91万元减少了1.28%,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原因是2016年职员紧缺,2017年新进名15职员,);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29.50万元,占总预算的4.30%,较上年预算50万元增加了159%,主要原因为增加人员,公安工作业务经费开支增加。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装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47.2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4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60万元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7.2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4176.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628.19万元;业务用房906.43万元;专用设备1436.34;通用设备1205.3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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