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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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1、加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2、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才资源市场,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4、加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完善提高社会保险统筹等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服务就业体系,建立并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侄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7、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等相关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责优势,助推脱贫攻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个大局上来,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职责优势,以精准的服务助力脱贫攻坚。一方面,抓好就业扶贫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就业扶贫现场推进会精神,认真落实精准就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大力开展技能脱贫行动、群众职业培训行动,深入实施“扶贫专班”和“送培训下乡”活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全面落实就业扶贫政策,推动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确保就业扶贫取得实效。另一方面,抓好社保扶贫工作。结合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一步落实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促进贫困人口参保扩面。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全额报销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就医合规住院费用,防止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二是积极排查化解劳动关系不稳定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出台《红原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为我县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及社会稳定提供保障。不断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群体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大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管理,不断提高我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妥善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切实减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提高就业质量。大力实施就业促进行动,力争2018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8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转移输出劳动力3000人。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开发、职业介绍补贴、岗位培训等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就业。进一步抓好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行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动态帮扶机制,确保每个家庭都有稳定收入。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积极开展“送培训”到乡镇、到企业活动,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加大培训生源组织力度,及时组织贫困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优化政策环境,做好专家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工作,切实推进全民创业;四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社保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扎实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全民参保信息数据库,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各阶段任务圆满完成。狠抓社保基金征缴和社保待遇落实工作,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积极开展社保基金安全风险评估,提高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是切实加强人事人才管理,提升队伍实力。创新人才引进方式,积极为“三地一时代”建设储备人才。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适当增加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数量,着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选聘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考核招聘力度。大力营造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待遇留人的环境,为人才成长与创业提供条件。

  二、部门概况和人员情况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7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1名,编制27人,在职25人,属于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05.74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5.74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05.7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95.0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23.302万元,医疗卫生19.5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077万元,农林水事务2.634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70.8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6.24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4.5652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费34.1572万元,办公费5.2142万元,印刷费0.8万元,手续费0.12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4.216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8.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4.25万元,工会经费2.6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0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495.02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62.33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19.54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6.207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605.744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543.8751万元增加了11%,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70.8059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61%,较上年349.81万元增加了6%,原因为扩增各项开支,增加基本支出(2017年新进名2职员);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234.9384万元,占总预算的39%,较上年预算194.0629万元增加了17%,主要原因为扩增了项目经费开支,增加了相关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7.645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7.22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7.2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7.22万元不变,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是安排的**专项工作用车较多;公务接待费0.42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增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2月31日,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34.81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39.6188万元;办公用房24.07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39.618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7.550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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