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及各州直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全县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全县各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负责县政府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审核报批事项。
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红原县政府办编制人数66人,其中公务员25人,参公5人,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干部10人,事业工勤15人。年末实有人数58 人,其中公务员25人,参公5人,行政工勤11人,事业干部9人,事业工勤8人。离退休人员1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红原县政府办收入决算总额为427.5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19万元,党建群众工作经费3.646万元,工会经费4.85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政府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