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在职27人,其中公务员22人,行政工勤5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我单位今年根据财政资金的安排情况,严格控制经费管理,未存在超预算,不按规定追加预算现象。严格规范“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维护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我单位今年进一步规范和修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防范贪污、挪用、截留等现象发生。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557.2万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4.6万元,支出561.6万元,年底结转结余0.3万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0.3万元。比去年减少38.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细化到类款项支出情况如下:
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43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
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29.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工作开展经费等;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4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其中基本工资82.1万元,津贴补贴177.8万元,奖金1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办公费11.1万元,印刷费30.4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6.8万元,差旅费15.5万元,维修(护)费7.7万元,培训费9.2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劳务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2.4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奖励金等,其中生活补助3万元,医疗费1.6万元,奖励金17.8万元,住房公积金29万元。
项目基本支出29.2万元(会议费支出29.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费的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是131.4万元,比去年减少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采购计划。
(三)绩效评价项目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不涉及绩效评价项目。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给我局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县财政局拨付我局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年底资产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共有资产33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万元,固定资产338.9万元(房屋32.5万元,汽车5辆,价值277.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8.8万元)。
红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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