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红原县委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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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协调、督促、检查、按照县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县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

2.负责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情况,调查研究,综合协调,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

3.负责县委文件、文稿和日常文书的起草、办理。负责县委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4.负责县委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5.负责县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工作。

6.负责协调联络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7.负责全县机要密码和保密工作。

8.负责县委总值班工作。负责全县党委办公室系统值班检查指导,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跟踪了解、协调处理。

9.归口管理全县档案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县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依法对全县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协调县委办公室办公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

11.承担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红原县委办公室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后勤保障、调查研究等职能作用,做好办文办会办事工作推动县委办各项工作上档升级、提质增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红原县委办公室下设股室8个,另股级建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红原县党政网络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县委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090.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90.4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9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67.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5.54万元,医疗卫生4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1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红原县委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87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97.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81.71万元,其中:办公费15.33万元,差旅费13万元,工会经费5.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867.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15.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42.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5.15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090.4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738.32万元增加了47.7%,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878.91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0.60%,较上年543.32万元增加了61.77%,原因为人员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211.55万元,占总预算的19.4%,较上年预算195万元增加了8.49%,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03.6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98.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98.6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696.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432.83万元;其他264.0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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