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红原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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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6708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7832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995万元。

一、债务构成情况

(一)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7832万元,主要包括:牦牛产业化技改资金120万元;看守所建设237万元;指挥中心大楼项目15万元;红原县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61万元;2015年及以前年度一般政府债券3150万元;2016年一般政府债券3259万元;异地扶贫搬迁在建项目融资990万元。

(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995万元,主要包括:1、下岗失业微利项目贷款担保 61万元;2、牧民定居建设贷款担保7454万元;龙日、安曲供水工程建设项目1661万元;红原县城区取水及原水输水工程1146万元;红原县城市集中供暖工程(一期)347万元;红原县第二自来水厂工程建设项目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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