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红原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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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9日

红原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会议上

红原县财政局局长欧小明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红原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县财政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创新思路,积极作为,使得财税改革取得新进展,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超额完成财政“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财政收支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五年来,受经济增速换挡回落、大力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累计完成728414万元,较“十二五”增长3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3492万元,较“十二五”增长43.8%,年均增长5.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06902万元,较“十二五”增长36.5%。在做好增量的同时,积极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十三五”期间,全县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年均下降26%,彻底将“趴窝沉睡”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急需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在保障运转等刚性支出的情况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十三五”期间,累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4842万元,安排县级扶贫资金12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8%,有力保障13个贫困村退出、1334户5307人全部脱贫。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医疗卫生、住房保障、节能环保、文化体育与传媒等重点支出111976万元,同比增加19497万元,增长21.1%。

(三)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五年来,我县财政改革力度、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改革效应日趋明显。一是研究制定《红原县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红原县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暂行管理办法》等32项制度,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二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面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财政;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完善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监督国有资产处置;优化资产管理,完成县国投公司组建,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四是全面实施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规范财政运行、提高财政履职能力、防范业务风险,有效服务和保障财政各项工作  

二、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县财政坚持“稳中求进、上档升级、提质增效”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致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创历史新高。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11万元(完成十四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目标任务5018万元的105.8%。从结构上看:税收收入完成300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311万元。从部门上看:税务部门完成3601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71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9723万元、上年结余314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320万元、浙江援建收入5000万元、绵阳援建收入327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万元,调入资金19万元,收入总量完成168853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3445万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840万元、上解支出1389万元(专项上解)、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3万元、结转下年1886万元,支出总量完成168853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95万元,从级层划分来看: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02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55万元,主要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47万元、其他支出11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在本级核算的仅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该基金上年结余1233万元,本年收入完成691万元,支出完成469万元,滚存结余1455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财政年终决算数据将会有变化,待决算正式编成并经州财政局批复后,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20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积极应对严峻形势,财政收入达到新高。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县财政在支持全面抗疫防疫、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加强财税收入综合分析研判。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大关。一是摸清久马高速税源底数,积极协调落实相关税费及时入库;开展税收清欠,查漏补缺、应收尽收各项税种。二是深挖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认真梳理缴费清单,加强征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着力增进百姓福祉,全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投入县级扶贫资金3392万元、14个专项扶贫资金25431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3829万元,用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效益补偿、教育能力提升等方面。顺利完成脱贫普查和成效考核。二是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加大减税降费工作力度和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投入327万元,开展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投入100万元对全县14家困难涉旅企业进行扶持、企业技术研发支持、加快绿色产业园区建设、物流服务业促进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扶持企业发展。投入财政资金3456万元、社会捐赠资金25万元用于防疫物资设备购置、防疫人员临时工作补助等方面,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13325万元,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瓦切镇小学等17所中小学幼儿园电路整体改造、乡镇小学标准化食堂建设、“三区”人才计划教师等;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四是积极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1177万元,落实生态公益性岗位,抓好贫困人口就业,防止“因疫返贫”。县财政在足额保障城乡低保、最低生活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等的基础上,投入74万元,将我县高龄津贴在原补贴基础上翻番。五是支持做好生态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着力推进川西高原生态脆弱治理项目、水污染防治、乡镇垃圾压缩站项目等建设。投入1186万元启动县城区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厕所革命”,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筹集10000万元推进S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扩)建工程提前实施。

(三)千方百计争取资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转移支付资金。争取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资金)195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500万元,为“三保”支出保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提供强有力支持。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2020年县财政在常态化盘活存量资金44050万元的基础上,另盘活预算单位自有资金1061万元,其中直接收回财政统筹使用资金13587万元,按原项目用途继续使用资金31524万元,坚持将所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有限的财力充分用于保障我县重大决策落实。

(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机制。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与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信息互通,全面落实新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20年县财政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有效控制债务规模。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1980万元(其中1500万元从2025年起分五年进行偿还),主要用于红原县藏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红原县医疗机构抗疫物资及设备购置项目学前教育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和医疗机构抗疫物资及设备购置项目。2020年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623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127万元、专项债务104万元,债务整体规模控制在核定的债务限额19044万元内。三是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切实抓好评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强化第三方机构评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全年完成财政预算评审项目209个,节约了财政资金4941万元,节约率为5.1%;完成竣工结算审计176个,节约了财政资金1993万元,节约率为3.7%;完成政府集中采购74批次,节约财政资金373万元。七是强化财政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和拨付渠道,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涵盖涉农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等资金35903万元,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业务风险;开展财政专项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违反财政法规事项,有效服务和保障财政各项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回顾2020年,我县财政工作得到了考验,全县财政平稳运行,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助力脱贫攻坚取得胜利,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为“十三五”画上圆满句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的认识到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不足:一是收入增长新动能尚未完全培育形成;二是财政保障面宽,财政支出始终保持较高增速,财政平衡压力加剧;三是部分领域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综合施策,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五、“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践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阶段。县财政将紧扣国家财政政策,牢牢抓住长江黄河流域生态高质量发展契机,积极投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积极发挥财政作用,统筹各类资源,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由注重年度平衡转为追求周期平衡,实施中期预算框架,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2021年预算草案

(一)2021年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方面:2021年,预计随着疫情得到控制,经济发展的全面复苏,依托绿色产业园区发展和阿坝州文化和旅游暨全域旅游发展大会在我县召开的机遇,发展壮大县国投公司使国有资产收益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紧抓久马高速等重点项目建设税源监控,全县财政收入仍能实现稳步增长。

财政支出方面:2021年,“三保”等必保支出需求仍然较大、重点项目支出比例逐步增加,落实“六保”任务和“五件大事”、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平稳衔接、应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财政支出需求逐步增加。

(二)2021年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1年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继续实行积极的财税政策,紧扣“十四五”战略规划和“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五个关键,落实“六保”任务,增强“五个工程”财力保障,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多方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坚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县迈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量入为出。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衔接。根据收入预算情况,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二是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压减10%,三公经费支出压减3%。三是兜住“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原则,集中财力兜住“三保”底线,预计全县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占比达80%。四是强化全面统筹。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加强财政拨款与部门自有资金统筹。五是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2021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523万元(税收收入完成392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602万元),同比增长4.0%,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762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3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9万元、上年结余1886万元,收入总量预计完成83959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82187万元(“保工资”61008万元,“保运转”7014万元,“保基本民生”7457万元、其他必保支出6708万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5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72万元(税务经费上解266万元、专项上解6万元),支出总量预计完成8395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28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费用、临聘人员等必保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5万元。对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预计完成19万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23万元,上年结余1455万元,支出445万元,滚存结余163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七、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积极统筹施策,狠抓财政收入。一是强化收入组织责任。结合对2021年财政收入情况的预判,科学做好收入任务分解,精准落实财税部门征收责任。二是强化预算执行。调动多方积极性,协调相关建设的耕地占用税和国有资产收益及时入库,按月分析收入执行情况,确保年终完成5523万元收入目标任务。三是深化释放减税降费红利。继续强化落实中央、省、州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对中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四是加强政策和资金争取。围绕实施“五个工程”,鼓励和支持各部门提前谋划和储备项目,争取转移支付资金,缓解我县收入压力。

(二)强化风险意识,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强化工资、民生库款保障水平,加强工资、运转、基本民生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工作,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县域稳定。继续深入推进“三步”工作法督促部门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做到惠民惠农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坚持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原则安排预算,强化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严防经费突击使用。

(三)发挥财政职能,推动乡村振兴。坚决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继续安排县级扶贫资金3392万元。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积极争取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引导和推动各部门项目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将申报2021年专项债券16000万元用于实施红原牦牛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基础设施项目、红原牦牛奶源扶贫开发建设项目和色地镇新水源地项目。

(四)推动法治建设,提升理财水平。一是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切实保障在财政监督、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等领域的执法权力规范、公开、透明。坚持推动执法过程标准化,保障财政执法行为严谨规范、依法合规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和清理退出机制。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三是完善支出预算管理。加强支出标准分类管理,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大力压缩绩效评价低、结余结转大、连续多年安排且效益不高的项目。深化预决算公开,扩大重点支出项目公开范围。四是提升国有资本管理水平。发挥出资人职责,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

2021年,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县委“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推动大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域发展大局,迎难而上、跳起摸高,努力推动“十四五”规划建设,为我县迈入小康社会新起点、建设“三地两心一时代”迈向现代化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7〕“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财政绩效评价:财政绩效是指采用成本会计观念,实施于政务成本分析的管理方式。财政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包括经济绩效、政治绩效和社会绩效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9〕预备费: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1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11〕“三步工作法”:一是月初电话或函告知进度并催拨,二是月中派人实地检查督促拨付,三是月末督查通报。


附件公开数据红原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

附件红原县2021年年初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1年红原县地方政府举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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