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2020年财政预算中期调整方案(草案)

发布时间: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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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的规定,现将我县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在县十四届人大第次会议批准的基础上调整如下。

一、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举借规模

为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我县新增再融资债券资金3300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调增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0万元。

2019年末债务余额为15791万元;2020年新增举债3300万元,债务余额为19091万元,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隐性债务偿还1121.8万元,余额共计529.2万元。

二、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年初预算。第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6624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6118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18万元;调入资金1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66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0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800万元。

2.调整科目及原因。较年初预算,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调整总额为5630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不变。调整原因为:一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194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184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8万元,主要为今年中央直达资金政策导致均衡性、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上级转移支付下达;二是上年结余收入增加3148万元,原因为今年年初,上级仍在下达上年转移支付资金,导致存在结余;三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0万元,为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部分;四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7879万元(接受绵阳市援建资金2879万元、接受浙江省援建资金5000万元);五是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300万元(对应安排用于安排用于红原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院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563万元,红原县藏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563万元,红原县医疗机构抗疫物资及设备购置项目374万元,偿还到期债务180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对应新增支出56301万元。

3.调整后方案。综述调整事由,我县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12254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124万元(返还性收入3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26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8万元);上年结余314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7879万元(接受绵阳市援建资金2879万元、接受浙江省援建资金500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20年我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122541万元。

另需特别说明的是今年动用预备费730万元用于“2.12”草原火灾救灾及因暴雨导致的道路损毁维修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年初预算。县十四届人大第次会议批准,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5万元,其中: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5万元。对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万元。

2.调整科目及原因。较年初预算,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总额604万元。调整原因为:一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43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增加3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增加4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352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71万元,主要为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旅游厕所建设)等项目。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对应安排新增支出604万元。

3.调整后方案。综述调整事由,我县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拟调整为729万元,其中:地方性基金收入55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5万元、国有土地出让权收入4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9年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拟调整为729万元。

截至目前,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做预算调整。


附件1.2020年红原县一般公共预算中期调整收支平衡表

附件2.2020年红原县政府性基金中期调整收支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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