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红原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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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七)

 

红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红原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24日

  在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红原县财政局局长 欧小明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红原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县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围绕“三地一时代”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上档升级,提质增效”工作主基调,在新常态中奋发作为,强化财源管理抓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保重点,深化财税改革激活力,防范财金风险化矛盾,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稳中向好。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380万元(完成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目标任务4350万元的100.7%,从结构上看:税收收入完成229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084万元,分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2823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55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0927万元、上年结余207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005万元(新增债券5015万元,置换债券19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8万元、绵阳援建资金收入27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3万元(以前年度超收安排),收入总量预计完成137823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35041万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60万元、上解支出364万元(包含地税经费上划266万元、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92万元和“三代手续费”6万元)、超收部分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万元,支出总量预计完成1367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28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32万元。从分级情况看:上级补助收入488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44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432万元,主要为彩票公益金支出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等。收支实现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38万元(光伏电站分红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8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目前在本级核算的只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该基金上年结余953万元,本年收入预计完成552万元,支出预计373万元,滚存结余1132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收支预算执行数是预计执行数,年终决算数据将会有变化,待决算正式编成并经州财政局批复后,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狠抓预算执行,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良好

  2018年,县财政深入贯彻落实财政政策,不断加强预算执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脱贫攻坚、重大项目等资金需要,充分发挥了财政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

  (二)保民生促重点,各项社会事业优质发展

  2018年,安排民生工程资金12458万元,安排22个扶贫专项资金28857.17万元,财政部门务实创新,推行“三步工作法”,督促资金安全高效拨付,切实保障了群众民生福祉。

  一是全力保障整县脱贫摘帽。在扶贫投入上切实做到“三个优先”,即新增财力优先用于脱贫攻坚、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盘活优先用于脱贫攻坚、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32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4350万元的73.6%。2018年共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701.69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104.96万元、农业产业发展项目8423.54万元和其他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紧密相关的扶贫项目2173.19万元。

  二是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资金8607万元,用于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环保督查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支持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落实河长制经费保障制度;发放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34237人。

  三是优先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投入资金14035万元,较上年增长10.8%,用于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新建江茸乡、安曲镇、热多村、达峨村幼儿园,新建龙日乡小学、江茸乡小学教学用房和学生宿舍,实施安曲镇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保障教育民生工程持续推进。

  四是完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250万元,用于发放红原籍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建设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各乡镇日间照料中心等。投入资金1073万元,用于发放城乡低保补贴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投入资金536万元,用于发放就业创业补助、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等。

  五是持续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投入资金7529万元,实施棚户区改造、藏区新居、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宽带乡村”工程和龙日坝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是聚力助推文旅融合发展。投入资金789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牦牛文化园展览馆、雅克音乐牧场旅游基础设施、日干乔旅游基础设施及落地自驾游示范段生态环保综合体等建设项目,为夏季雅克音乐季的成功举办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通过对文化旅游业的支持,大力促进了文旅融合及文化产业、音乐产业、旅游产业的创新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逐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年度预算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率4.8%,控制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控制率达5%;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授权支付预警规则,对预警情况及时通报处理。

  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财政部规定,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对已满两年的存量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2018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1521万元,其中直接收回财政统筹使用资金10456万元,收回后继续使用资金41065万元,已拨付32272万元,结余19249万元,重点用于旧城区市政道路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合作经济建设项目、县城及乡镇垃圾收运系统设备采购、川西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

  三是深化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开展财政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18年县财政开展重点评价项目资金共计7360万元,比上年增长2.3倍;对全县预算单位开展2017年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使用管理绩效情况评价,并选取20个部门进行抽查复评。

  四是全面完成国资国企改革。县财政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成我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文旅公司、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兴牧公司和供销社社有企业改革任务。

  (四)强化管理监督,依法理财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债务资金管理。2018年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7005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红原牦牛毛、藏绵羊毛技工创富增收等项目和置换债券支出。债务总额控制在州政府批准的16821万元的限额内(其中:一般债务16677万元,专项债务144万元)。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开展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公务卡改革专项检查、22个扶贫专项资金检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效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维护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严格政府采购审批。坚持无预算、超预算不予采购原则,凡使用财政资金采购必须编制预算。全年执行政府采购99批次,采购预算资金3836万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3634万元,节约资金202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3%。

  四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不断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投资评审行为,全力服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018年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263个,送审额49869.33万元,审定额47488.84万元,审减2380.49万元,审减率4.8%,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2018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小,自身财源培植能力弱,对转移支付依赖性强。二是收支矛盾突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仅4380万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3.2%,财政保障能力十分脆弱。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在今后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

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工作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工作重要论述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着力培植壮大财源,着力强化收入征管,着力推进财税改革,着力保障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保障顺序,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对2019年预算安排如下。

  一、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600万元(税收收入完成344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157万元),同比增加220万元,增长5%,加上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334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万元、收回存量资金7877万元,收入总量预计完成65847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6606万元(人员支出47112万元,公业务经费支出9494万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完成364万元(包含地税经费上划2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92万元和“三代手续费”6万元),存量资金安排支出7877万元(精准扶贫项目县级配套、政策性保险、预备费等民生及发展项目资金),支出总量预计完成6584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万元;对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8万元(光伏电站分红收入),安排支出37.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5万元,上年结余1132万元,支出411万元,滚存结余1296万元(主要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9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依法组织收入,确保财力逐步壮大

  一是扎实抓好财政收入。加强督导、依法征管,推动财税库银信息共享,完成水资源和环境保护费改税转型过渡工作,确保税收及非税收入依法征收,杜绝收入流失。

  二是积极培植税源。继续加大以绿色产业园为主,科技创新园、牦牛文化园、特色种植园为辅的“一园多点”战略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培育税收收入新增长点,推动工业经济实现新突破。

  (二)优化支出结构,满足重点支出需求

  一是全力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坚持做到“三保一促”,即确保人员工资足额到位、确保全县上下运转有序、确保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及促进项目支持有效。扎实做好机构改革保障工作,重点对人员调资、乡镇补贴、公积金和特殊部门津补贴等予以保障。

  二是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建设。支持天然林保护,草原生态奖补,推进生态旅游打造,优化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施体系,不断提升红原城市形象。

  三是继续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切实解决社保养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里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县本级投入3392万元,全力保障脱贫摘帽顺利完成验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四是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投入500万元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着力改革创新,增强财政管理能力

  一是实施财政管理两年攻坚。全面梳理财税体制改革73项事项,并纳入两年攻坚计划,涉及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等8个方面。建立统一完整、科学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现代财政制度。

  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用于急需支出,避免资金沉淀,提高支出效率。

  三是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做好财政承受能力测算,科学编制政府债务置换计划,千方百计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保证还本付息,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县委“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推动大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做到“思想无懈怠,管理无空白、全域无垃圾、设施无障碍、服务无投诉、工作无追责、执行无掉队”,为建设“三地一时代”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谢谢大家!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规定。

  〔3〕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4〕“三代”手续费:是指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手续费。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10〕财政绩效评价:财政绩效是指采用成本会计观念,实施于政务成本分析的管理方式。财政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包括经济绩效、政治绩效和社会绩效)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11〕预备费: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1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13〕“三步工作法”:一是月初电话或函告知进度并催拨,二是月中派人实地检查督促拨付,三是月末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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