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发布时间: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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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十 四 届 人 大

二次会议文件(七)

 

  红原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1月14日

  在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红原县财政局局长 欧小明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红原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合理生财、科学聚财、节俭用财、高效理财、规范管财”的工作要求,在新常态中奋发有为,深化财税改革,不断攻坚克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重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着力抓好预算执行,全力化解收支矛盾,全县财政收支规模继续扩大,保证了各项基本支出和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全面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

  项工作任务。

  一、2017年预算执行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31159万元,同比减少737万元,减少了0.56%。从分级完成情况看:上级补助收入116870万元,同比减少2921万元;上年结余300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绵阳援建资金收入2691万元(含1万元结余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3万元(以前年度超收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8万元(光伏电站分红);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61万元,完成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目标任务4028万元的115.71%,同比增加353万元,增长了8.19%。从结构上看:税收收入2786万元;非税收入1875万元。分部门看:国税部门700万元;地税部门2528万元;财政部门1433万元。

  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29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8676万元,同比增加1580万元,增长了1.24%;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50万元;上解支出364万元(包含“三代”手续费专项上解6万元、地税经费上划266万元和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92万元);超收部分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3万元。

  2017年结转下年支出1336万元,收支预算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8万元。从分级完成情况看:上级补助收入683万元(包含专项债券14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5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价款收入。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4万元,主要为彩票公益金支出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等。

  2017年结转下年支出64万元,收支预算实现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在本级统筹的仅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791万元,本年收入504万元,支出342万元,滚存结余953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万元(光伏电站分红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8万元,2017年收支平衡。

  2017年预算执行数尚在与州财政局清算中,待决算正式编成并经州财政局批复后,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7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一)财政收入组织有力、持续增长

  2017年,面对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重重困难以及财政保障面宽量大、财政刚性支出增长等不利因素,通过积极组织收入,大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24%。

  一是全力实现收入增长。2017年,财税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沟通联系,分析研究收入特征,科学制定征收措施,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挖掘税收潜力,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以及“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建设和社会管理等重点民生工程的支出需要。全县民生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6%。三是切实提高资金效益。县财政局采取“三步工作法”,狠抓民生工程及22个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第一步,每月10日左右电话告知进度并催拨;第二步,每月20日左右,专人实地帮助拨付;第三步,月末与县督查室、县扶贫移民局督查通报,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实行痕迹管理。民生工程下达预算21943万元,实际拨付数为21446万元,22个扶贫专项下达预算18371万元,实际拨付数为17708万元,支出进度均达到95%以上,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支出效益。

  (二)服务发展积极作为、重点突出

  一是积极争取资金。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主动加强沟通汇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争取各类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达63979万元;争取债券资金3144万元,有效缓解了政府偿债压力和风险,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二是加强协作,接受对口帮扶。接受浙江援建资金870万元、浙江省温州市捐赠爱红原基金20万元,绵阳市援建资金2691万元(含1万元结余资金)。重点用于全县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安排1153万元推动以绿色产业园为主,科技创新园、牦牛文化园、特色种植园为辅的“一园多点”战略加快实施;安排883万元助力俄么塘花海、月亮湾、日干乔景区规划完善提升、AAAA级景区加速创建,旅游标识系统、游客服务中心和旅游公厕等设施配套完善;安排1758万元保障了第二届“红原大草原牦牛文化节暨夏季雅克音乐季”成功举办;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资金5279万元,其中:红原县旧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3840万元,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费用1374万元。改善了民生福利,提升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民生攻坚优先保障、效果明显

  一是落实城乡社保就业政策。投入429万元,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帮助全县失业人员再就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强化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及社会救助能力,优化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投入11434万元,其中:县本级配套安排4427万元,完成2017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级检查验收,兑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以及职业教育各项教育资助和政策投入,扩大全县公立幼儿园覆盖面。三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投入1738万元,完成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落实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着力改善全县医疗卫生条件。四是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投入3417万元,全力推进藏区新居建设631户、棚户区改造1068户。改善了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五是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需要。整合涉农资金11021万元,县本级安排脱贫攻坚资金2247万元。主要用于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现涉农资金普惠到村、扶贫资金特惠到户。

  (四)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运行规范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式,实行“两上两下”编制方式,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进一步提高。加强年度预算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率达15.7%,控制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控制率达5%。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成2017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大直接支付力度,2017年财政直接支付笔数为31944笔,直接支付金额为142542万元,直接支付率达99.92%。强力推行公务卡改革,通过一系列措施,公务卡报销金额达570万元,同比增长37%。有效减少了现金支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等文件。及时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2016年及以前结转结余资金61516万元。四是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我县政府债务余额年初数为7832万元,当年新增债务3144万元,当年偿还503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为10473万元。对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制定债务红线,将全部债务纳入债务统计平台统一监督;构建并不断完善“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五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共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253个,送审额41496万元,审定额39588万元,审减1806万元,审减率4.59%。有效控制了项目建设工程造价,节约政府建设资金,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

  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论断、新特点、新思想、新目标、新要求及中共红原县委第十二届第五次全体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上档升级、提质增效”工作主基调,统筹推进“发展、民生、稳定、生态保护、党的建设”五件大事,着力培植壮大财源,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强化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着力保障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促进民生改善和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推进财税改革,增强财政体制机制活力。

  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2018年预算安排如下:

  一、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草案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

  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保障顺序。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5895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4602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50万元,同比减少311万元,减少了6.67%,(税收收入完成301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337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58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71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安排42910万元,公业务费及专项支出安排9946万元,民生类支出安排3862万元,包含精准扶贫县级安排3200万元);上解支出安排87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1360万元。

  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万元;对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在本级统筹的仅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953万元,收入预计完成490万元,支出预计完成331万元,滚存结余111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38万元(光伏电站分红收入),安排支出3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依法组织收入,确保财力逐步壮大

  一是扎实抓好税收收入。进一步发挥财政组织收入的职能,通过定期分析、加强督导、依法征管、完善机制等手段,强化综合治税能力建设,推动财税库银信息共享;完成水资源和环境保护费改税转型过渡工作。确保税收收入依法征收,杜绝收入流失。二是积极培植税源。继续加大以绿色产业园为主,科技创新园、牦牛文化园、特色种植园为辅的“一园多点”战略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培育税收收入新增长点,推动工业经济实现新突破。三是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非税收入执收部门的积极性,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切实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安全入库。三是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继续加强对土地出让形势的分析研判,加大已出让土地欠缴收益的清缴力度,确保政府性基金应缴尽缴。

  (二)优化支出结构,满足支出需求

  一是全力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坚持做到“三保一促”,即确保人员工资足额到位,确保全县上下运转有序,确保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促进项目支持有效。扎实做好增资保障工作,积极筹措资金,重点对人员调资、乡镇补贴、养老保险并轨、公积金和特殊部门津补贴等予以保障。二是继续加大民生投入。按“可持续、保基本”原则安排民生支出,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占比不断提高,切实解决社保养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里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保障全县13个贫困村1352户5056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资金需要,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顺利完成国家验收。三是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支持天然林保护,草原生态奖补,推进生态旅游打造,优化完善公建配套设施体系,不断提升红原城市形象。

  (三)着力改革创新,增强持续发展动力

  一是加强预算制度改革。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中期评估,并通过扩大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增强预算的透明度。二是完善绩效预算体系。严格预算编审程序,强化绩效目标制定,推进绩效分配改革。继续加大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资金的评价力度。三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积极落实激励奖补、风险分担、购买服务等财税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放大其撬动效应,继续推动政府由“直接支持”向“间接引导”转变,优化投融资环境;发挥好各类贷款资金池的作用,继续探索PPP模式应用范围,促进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有效融合,吸引更多资本参与我县重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严格财政监管,提升依法理财能力

  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解决存量资金结存时间长、未使用等突出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理好防控风险与加快发展之间的关系,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做好财政承受能力测算,科学编制政府债务置换计划,千方百计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保证还本付息,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三是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内控制度建设、执行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并通过宣传培训树立内控理念,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从而堵住制度漏洞、消除管理隐患、防范贪腐和职务犯罪风险。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政资金审批拨付流程,通过财政“大平台”加强资金监管,杜绝资金体外循环,确保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重大、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县委“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推动大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做到“思想无懈怠,管理无空白、全域无垃圾、设施无障碍、服务无投诉、工作无追责、执行无掉队”。为建设“三地一时代”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附件:红原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规定。

  〔3〕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7〕“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9〕财政绩效评价:财政绩效是指采用成本会计观念,实施于政务成本分析的管理方式。财政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包括经济绩效、政治绩效和社会绩效)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10〕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1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12〕“三代”手续费: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由财政负担的具有法定扣缴义务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支付的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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