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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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的第一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省委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为抓手,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统筹协调,筑牢法治政府保障一是强化工作力。印发《红原县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发挥法治建设牵引突破作用,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履行职责。印发《红原县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第一责任人职能职责。严格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使法治政府建设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三是强化考核问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以督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建立完善机制,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高标准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记录。2021年,共审查有关合同、协议和规范性文件50份出具《审查意见书》50份,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阿坝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的标准及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是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账图模式”。为解决法治与业务结合不紧的具体问题,先后在县民宗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8个单位开展法治账图探索,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三)持续简政放权,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服务效能。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对照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梳理调整全县行政权力事项5038项。持续推进“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审批服务改革,力促“一枚印章管审批”落实落地。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2021年,“一网通办”办件运行共受理453364件,办结445176件;线上办件数430189件,线下办件数14987件,办件覆盖数2737件,办件覆盖率98.07%。按时办结率100%。是深化政务公开。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精准定位受众,不断增强传播效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1年,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2770条。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举报投诉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7件,政协委员提案39件。坚持把舆论监督纳入法治轨道,用好网站留言、信访、12345热线等沟通手段,拓宽民情民意表达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21年,12345热线共接投诉292件,涉及全县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均限时办结,满意度100%。

(四)严格执法监督,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围绕群众利益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在全县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收集问题意见6条,要求限期整改。采取自评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共评查案卷31卷,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完善了《红原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度“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县持有执法证的、执法证已过期或今年将届满有效期和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人员303人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率100%

(五)创新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七五”普法总结提升工作。依托姐妹、马背、政法、高僧大德等法制宣讲团,发挥“两微一端”等作用,以“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为核心,以“法律政策七进+N”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4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535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000余份,逐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和流程。2021年,我县依法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终止1件,维持1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主力军作用,全面推行“三调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等“多调对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具有红原特色的“3+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即:纠纷排查、研判预警、领导包案3项机制和3张清单,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就地化解。2021年,全县成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5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依法按程序决策意识还需加强。目前尽管多数单位已知晓重大行政决策要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但是落实到具体实际行动中还有一定的差距,公众参与度还不够,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事后评价等程序还有待加强。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还需提高。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和认识未完全统一,未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在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后存在备案不及时、不备案等情况。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需加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加强,在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执法档案等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方面还需要继续巩固完善。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法治建设进程。围绕中心大局,着力增强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谋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以督促干、注重实效。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和《四川省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要求》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南和准则,对照指标分解确定责任单位,摸清短板不足,找准问题症结,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档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案卷评查、专项监督检查、举报投诉、行政复议等多手段协调配合的形式,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决策程序,提升依法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细化备案审查流程,严格备案审查时限,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四)突出重点引领,扎实推动“八五”普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大力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改进普法宣传方式,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提升全县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特此报告。

                 红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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