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我县将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为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红原县人民政府2025-2026年度森林防火命令》。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起草过程
2026年9月,我局组织力量,参考《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红原县人民政府2026-2027年度森林防火命令(送审稿)》报县政府审定。
四、具体内容
一是明确森林防火期,二是划定草原防火管控区,三是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四是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并加强宣传教育,五是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六是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七是严督导检查与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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