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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红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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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提升地方粮食储备市场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我县粮食安全,原有红原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新时代的储备管理要求和粮食市场需求,亟需对关键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二、起草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阿坝州州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职能职责规模布局储存划、储存管理、轮换管理、储备动用、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附则等11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的入库最低标准入库的县级储备粮,原粮须符合国家标准三级及以上,菜籽油须符合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大米须符合国家标准三级及以上,小麦粉须符合国家标准特制二等及以上,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二是轮换方式实行计划轮换和企业自主轮换相结合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年度轮换计划,会同县财政局、农发行阿坝分行下达执行。自主轮换由承储企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适时实施,并进行备案。除紧急动用外,承储企业任何时点应急成品粮油实物库存不得低于承储计划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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