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年来红原县大力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2019年各项保障性住房取得圆满完成。
藏区新居建设项目。2019年,全县藏区新居建设任务为70户,实施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资金3万元,共计210万元。省州任务下达之际,县住建局编制了《红原县2019年藏区新居实施方案》,全年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于2019年10月底完成了所有建设内容,完成补助资金210万元的全额拨付。
棚户改造项目。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为续建项目,根据阿州建住发〔2017〕21号《关于下达2017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下达全县1068户改造任务,项目到位资金1901万元。该项目要求三年建成,2017年开公建设,2018年基本建成,2019年竣工。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实际原因,截至2019年底全县开工建设了776户,其中:玉龙社145户、瑞庆社区375户、肉联厂棚户区130户、粮食局棚户区30户。未开工建设的292户,县住建局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截至目前该项目完成资金拨付约1200万元。
“安心工程”分配。2019年,通过县委、县政府积极向州安心办争取了188套茂县“安心房”,任务下达之际,我县积极开展该项工作,通过几轮的申请、审核、公示,于2019年4月率先在草地四县完成该项任务,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加强了公租房、周转房维修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公租房、周转房、廉租房的管理,全年共计维修公房60余处,拨付维修资金约58万元。(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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