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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红原县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95元

发布时间: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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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三季度,红原县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95元,同比增加1584元,增长7.23%。其中:实现工资性收入18603元,同比增加1096元,增长6.26%;实现经营净收入2819元,同比增加190元,增长7.21%;实现财产净收入380元,同比增加30元,增长8.51%;实现转移净收入1693元,同比增加268元,增长18.82%;现金生活消费支出13030.35元,食品支出5498.4元,恩格尔系数42.2%。(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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