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红原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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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红原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红原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年12月30日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红原县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红原县民政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7—2662956一、概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重要举措。2018年,县民政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红原县民政局为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股、区划地名办股、双拥办公室共3个股室。主要承担救灾、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优抚安置、城乡低保、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等多项职能。(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络信息中心。专职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信息的采集上报和发布工作。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凡与人民群众或民政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政策调整、社会关注的有关工作或事项等,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民政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一般信息,发布前必须经分管领导或局主要领导签批。对于推动我县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公开平台建设及信息发布情况我们始终把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作为宣传民政工作的重要阵地,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较好地拓展了信息公开发展空间。建立了红原县民政网,内设政务公开、民政要闻、政策法规等版块,内容紧贴群众生活。通过这些方式,较好地促进了我局的信息公开建设,在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以及宣传民政工作、服务领导决策和广大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到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主要涉及城乡低保、优抚标准的调整,城乡低保人数及资金汇总,完善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发布,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形象。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我局2018年度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民政要闻、法律法规、民政通讯、民政信息。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是我局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我局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我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的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三是要推进网上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搞好信息公开,以满足群众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四是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规范形成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五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政务公开的意见反馈和监督投诉电话办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红原县民政局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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