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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红原县人民政府召开第22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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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十五届红原县人民政府召开第22次常务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阿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会议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一项系统工程。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落实各项法定制度和措施,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发展态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牢坚实基础。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县科农局要会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强全过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三要加强督导检查。要做好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旧法施行工作的衔接,强化监管执法,聚焦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特别是涉及农牧户的,要把教育提醒和指导服务工作做在前面、做足做实。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会议强调,一要坚持政治建设不动摇。要与提高“政治三力”有机结合起来、与履行“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与纪律作风的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当好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孺子牛,创新发展、攻坚克难的拓荒牛,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老黄牛。二要坚持作风建设不退步。政府班子成员、各乡镇、部门必须始终贯彻严和实的要求,推动作风建设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对接重大战略、推进重大项目等大事要事上,要跑得快、想得全、抓得早、干得好,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同时坚守原则底线,积极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三要坚持惩防并举不松懈。要紧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以扎实有效措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努力确保资金和干部队伍“双安全”。

会议听取近期成都大运会防汛减灾、地灾防治、安全生产、信访安全等情况。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暴雨洪涝灾害,落实落细各项防汛备汛措施,强化气象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警惕雷电、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要求,健全“人防+技防+物防”体系,加大巡查力度,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发现灾情、险情立即上报。围绕中心、立足实际、再添举措,将风险控制在最前端、将隐患遏制在最小处、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强化责任落实、深化协调配合、细化督导检查,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最小单位、最实之处。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加强接访力度密度,切实做好开门接访工作,直接面对群众,直接面对问题,着力解决问题。

会议听取了全县重点项目推进及“山水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会议强调,一要项目进度再加快。抢抓项目建设“黄金期”,合理安排工序、预先调配资源;对于刚开工的项目,各业主单位要尽快完成预付款拨付,对于已完成一定实物量的项目,要确保项目进度与资金拨付进度相匹配。二要进度报送再提升。要真实掌握项目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格式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报送,确保至少每月对本单位在建项目进行1次现场检查,对反馈的问题项目,要及时跟踪督导,按时反馈整改结果。三要履职尽责再强化。要加强“项目五大员”管理,重点查处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提供相应技术和施工力量的企业。四要生态文章再做优。坚持把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与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融合发展,实现“一泓清水入江河”。

会议听取了红原县2023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会议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一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照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通过开展专家授课、集体学习等方式,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切实规范管理各类行为。二要推行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行为质量。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三要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防止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突出诉源治理,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近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其他事项。

在家副县长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尔玛甲,县政协副主席觉巴应邀出席会议,县政府各部门及邛溪镇、瓦切镇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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