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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红原县人民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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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十五届红原县人民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州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县委副书记、县长阿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是交通运输行业重要基础性法规,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在学懂、弄透、做实上下功夫,深刻理解立法宗旨和内涵,准确把握条文要义,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要全面学习领会。要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系统学习原文条款,确保全体执法人员对《条例》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全方位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在重点场所通过多载体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形成人人关心道路运输、人人支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三要严格用法执法。县交通执法单位在执法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条例》规范执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切实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环境监管联合执法力度,做好环境风险排查和管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会议审议了《红原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送审稿)》。会议强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专项部署、迅速行动,确保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持续开展、扎实推进。二是强化宣传方式,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公告栏、宣传册等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宣传,提高事故隐患的辨别能力,提升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全民参与度。三是提高办件质量,确保奖励兑现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依法受理安全生产举报事项,坚持“立即核实、强化执法、跟踪督办”原则,要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规定兑现举报奖励资金。

会议审议了《红原县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开展全国土壤普查是落实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二要严格要求按序推进。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严格把握工作时序,按时完成主要样品采集、外业调查采样和检测化验任务,做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可溯源,质量达标。三要全面覆盖营造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两联一进”、高僧大德、姊妹宣讲团、群众大会等载体,加强政策宣讲,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还听取和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家的副县长参加会议;县政协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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