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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召开第65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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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嘉央罗萨主持召开十四届红原县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怀东以及在家副县长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彭清华、刘焕鑫同志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刘坪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后的讲话》,会议还听取了《关于6月红原县环保排查问题整改情况回访及既往环保整改销号资料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存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在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树牢上游意识、肩负上游责任,充分认识做好黄河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是红原服务国家生态安全必须肩负的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整改态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大考验,充分认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大意义,推动红原县生态环境问题有力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要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做到真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及时销号、及时现场复核,确保整改到位,确保销号清零。三要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指标”与“治本”相统一,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剖析环保问题根源,进一步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做到老问题不重犯、新问题不出现,全面巩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实效。以优异的成绩向州委、州政府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县发展改革局《关于提请审议<红原县2021年绵阳新增援建资金安排方案>的请示》、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奖补资金项目备案的请示》、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红原县国道248省道301沿线历史废弃工矿取料点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的请示》、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关于提请审议<红原县草地承载能力评估报告(2016——2020)>的请示》、《关于提请审议<红原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请示》。

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相关领导应邀参加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察委、县司法局负责人,各乡镇负责同志及各议题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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