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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红原县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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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红原县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二、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837-2665336;

投诉举报邮箱:hyxsfjfzg@163.com;

来信地址:红原县霞日路6号(红原县司法局法制股收),邮编:624000。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举报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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