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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乡镇村电商物流服务站点评级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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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评对象

红原县23个乡、村所建设的全部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点。

二、考评依据

根据商务部、商务厅厅关于建立乡、村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服务网点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的要求。

三、考评方式

红原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商务经济和信息化牵头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评。

四、评分要求

采取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照建设要求将电商物流服务网点评分标准设定为三个等级:60分以下为不达标,60-70分为达标级水平(C级),70-90分为优秀水平(B级),90以上为示范级水平(A级)。

五、评分标准

(一)乡、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站点硬件要求。(40分)

1、门面标识。统一标识牌、导向牌,乡级站统一门头(红原县xx乡电商服务站)、村级点统一门头(红原县xx乡x村电商服务点)。电商服务站点要求门面雅观、招牌显著。(0-10分)

2、内部布置。已配置的电脑、接待桌、台秤等设备必须摆放整齐、合理摆放,保持设备区与商品陈列区域的合理性、美观感,根据业务需求必须设有快递包裹存储区域(含有货架)。(0-20分)

3、内部环境。内部背景墙保持干净、整洁且完整,装修设计美观、空间布局合理,整齐张贴站点管理制度、代购代销流程、快递价目表等。(0-10分)

(二)乡、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站站点软件要求。(60分)

1、业务要求。(50分)

1月营业额(0-1000元1分,1000-3000元5分,3000-5000元8分5000以上10分)。(10分)

2每个月按时上报营业额台账至红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0-10分)

3熟练使用电脑、电商平台、缴费等操作。(0-10分)

4根据当地政府安排合理雇用当地的脱贫户就业。(0-5分)

5)熟练掌握快递的收、发、存业务。(0-5分)

6)在所覆盖区域推广网购网销等工作。(0-5分)

2、服务要求。(10分)

1)配合红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各项下发措施的落实。服务态度热情周到、顾客投诉少、无重大纠纷事故。0-5分)

2)网点干净整洁,商品货物摆放整齐有序、布局合理、定时检查食品保质期等。(0-5分)

(三)其他加分项10分)

1)电商物流服务站点由脱贫户担任站长给予考评绩效+5分奖励。

2)乡级站每个月销售额全县前5的站点、村级每个月销售额前3的站点;给予考评绩效+5分奖励

3)工作创新能力强,做法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成功经验被媒体报道或被业界推广的站点站长考评绩效+5分奖励。

4)被县级以上部门评为典型服务站点的,给予考评绩效+5分奖励。

六、奖惩机制

(一)达到示范级水平的电商服务站奖励办法

1、优秀站点站长全县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电商、物流方面政策扶持。

2、对连续达到示范级水平的站点设为全县模范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并挂流动红旗,站长担任服务站站长学习讨论会指导员。红原电子公共服务中心组织各级电商物流服务站站长参观学习。

(二)不达标的电子商务服务站惩罚:

1初次未达标的电商服务网点,对其现场指导并给予一个月时间整改。

2连续两个月未达标的服务网点,停用其设备服务功能,限定时间整改完成再开通。

3连续三个月未达标的服务网点,收回其设备撤销服务网点,更换电子商务服务站网点。



红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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