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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红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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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

2019年,我县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州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更加有力。一是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了机构职能配置,对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精简和规范,形成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综合精干、责权明确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部门“三定”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

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了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推动了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二是机构改革后调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三是根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红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印发了《红原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列入目标考核。

(二)强化学习宣传,法治观念更加提升。一是按照《红原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采取“领导点题、部门承办、司法局审查”的方法,结合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等热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确定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坚持以“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为核心,以“法律政策七进+N”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册/单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方式,以点带面,全方位、广角度、多层面地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类民生保障政策和省州县全会精神。2019年,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法律政策七进+N”法治宣传活动175次,举办各类法治专题培训24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71次,受教育农牧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共7254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1420余份,发放法治文化产品3500余件。三是加大对法律服务热线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社会知晓度和使用率,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四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打造“法治红原”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以案释法”“人民调解”“双语播报”等核心栏目,开设法律知识学习、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服务引导等功能,形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与电子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五是落实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列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岗培训的必修课程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三)强化工作责任,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一是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适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压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完善配套政策,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管理,根据省、州有关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相关要求,完成了《红原县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本》的清理工作,共清理行政权力事项6892项。三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功能。通过优化审批程序、减少繁杂证明、清理整合规范现有收费事项等手段,全面实现“一窗接件、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出证”,群众办理事项时间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19年,我县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除行政许可其他类及公共服务事项总计44748件,咨询12630次,办结率达到99%。四是全年共审查有关合同、协议和规范性文件75份,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备案规范性文件2份;共清理2017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3件,继续有效10件,已修改1件,废止2件,并向社会公布。五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全年更新信息7143条,政府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活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完善了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对20个行政执法单位165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年检,其中年审合格人员139人,年审未通过人员26人(其中:调离6人;退休1人;证件有效期届满19人);我县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人员190人。四是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和案件审理机制。2019年,我县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应诉案件0件。五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共评查案件57卷,针对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五)强化矛盾调处,社会治理更加有效。一是印发了《红原县2019年行政调解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行政调解工作继续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与依法行政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全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9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二是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开展寄递物流业联合执法检查2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2次;开展砂场督查检查22次,现场整改乱点乱象问题10起;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和防汛、地灾安全点44处;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项目2个、施工现场违规项目5个,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起,对不符合质量安全管理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约谈建筑企业7次;查缉车辆4261台,盘查人员6969人,处理非法营运车辆5辆,卸载违法超限运输货物20起673.32吨;清查宾馆旅店520家次,茶楼365家次,KTV78家次,出租房屋632家次,各类商铺423家次,清查外来人员920人。三是进一步巩固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成果,调动发挥高僧大德、法治宣讲团作用,持续推进“宪法藏区行”活动,在各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远牧点开展宪法宣讲20余场次,发放各类藏汉双语宪法宣传读本、普法挂历、年历3500册;坚持经师讲经前学法制度,因势利导开展法律法规、惠民政策、教规戒律宣讲,不断提升广大僧尼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2019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领导干部、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联络沟通机制还不够顺畅。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大规模调整,人员变动较大,工作联系还不够顺畅,导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行政执法秩序需要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队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执法主体确认、执法能力培养,包括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等执法机制,都正在理顺过程中。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法治政府推进力度。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工作要求。二是将示范创建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关键措施和重要保障,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薄弱环节,突破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三是加强对各乡镇、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促进政府法治常态化监督。四是加快建设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依法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二)完善行政管理相关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细化备案审查流程,严格备案审查时限,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三是切实加强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凡作出重大处罚决定的,在行政处罚决定下达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程序报县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四是进一步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坚持进驻式评查与一般评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

(四)加强培训促进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工作,确保各部门法制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法律教育培训,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能力,提高依法办案能力。三是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开展以程序使用、文书要求、后期处理、执法技巧、沟通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特别是新调整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高效执法队伍,优化执法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

特此报告。

    

     红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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