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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壮一行赴红原县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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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壮率队深入红原县调研检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姚德彬,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办公室副主任胡纪峰,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疆立,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周永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为国,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龙,州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陈万喜,州检察院副检察长牟格头,红原县委书记杨文松,红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旺健,红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尔玛甲及省州、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前往红原县安曲镇,国道248和省道301沿线实地查看了工程建设生态修复治理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和黄河上游四川区域绿色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红原县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功能区,是全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也是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之一,近年来,红原县依托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积极开展裸露边坡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生态优先,扎实提升改善全域生态环境”的工作部署,县林草局先后实施2018年度和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对国道248(龙日镇至瓦切镇),省道301(瓦切镇至色地镇)沿线形成的80个历史遗留问题边坡进行综合生态植被修复,共投入资金118.7万元,实施受损边坡综合生态修复治理598亩(其中:安曲填治理受损边坡268.3亩,涉及17个点位,投入资金4963万元)。

根据边坡的不同受损程度,红原县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以多种形式进行生态植被恢复综合治理,确保达到预期生态修复成效,通过治理受损边坡植被正逐步恢复,治理后的受损边坡综合植被覆盖率从原来的不足10%提高到70%以上,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水源涵养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有效的减少山体坍塌、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极大改善了县域内九红风光路沿线生态环境。


调研组认为,红原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拓展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改革创新、积极进取,取得一定的成效。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守护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不断优化工作方法,稳步提升公益诉讼保护综合质效,持续深化补植复林机制,努力打造生态检察品牌,实现了法律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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