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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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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红原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旺健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尔玛甲、牟全友、王庆和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及阿坝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单亲母亲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并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拉旺健要求,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好服务县委中心工作、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服务人民当家作主,奋力开创红原人大工作新局面。二要抓好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人大相关委室要根据会议审议的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初审意见,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及时转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并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监督实效。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紧扣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切实履行职责。四要对标年度工作要点抓落实,除监督议题按计划落实以外,还有看哪些短板需要补齐,确保纳入要点的工作全部落实到位。五要继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要坚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聚焦县委重点推进的大事要事,扎实开展民生实事监督,认真督办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112件代表建议意见。六要抓实抓细抓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十严禁”“四必须”纪律要求,坚决做到换届选举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动作不减少、指定动作不走样,落实好“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的要求,从严把好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力争选出政治素质好、群众公信度高、履职能力强的新一届人大代表。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蔡怀东,县人民法院院长俄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令,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红霞、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等列席会议。(县人大办 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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