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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原县委第二巡察组召开第10轮常规巡察政府办工作动员暨汇报会议

发布时间: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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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日,中共红原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政府办开展巡察工作并召开工作动员暨汇报会议。县委巡察办主任青雪玫、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田贵、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索朗杰及全体成员政府办主任吴本智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第巡察组组长索朗杰作动员讲话,深刻阐述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工作方式、时间安排等。县政府办主任吴本智就接受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并表示巡察期间,县政府办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任务,认真落实巡察组交办事项和整改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被巡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共同努力完成巡察任务。二要把握关键问题。要坚定政治方向,问题导向,根据单位特点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强化“靶向治疗”思维,把准关键点、要害处,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彰显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三要落实政治责任。巡察组全体干部要认真落实巡察监督责任,坚持原则、把握政策、勇于担当,客观公正依规依纪巡察,客观反映问题被巡党组织要遵照有关法规制度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畅通群众反映渠道,认真落实巡察组交办事项和整改意见四要严明纪律要求。巡察工作人员严守中央巡视机构“五严格”“六严禁”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十不准”纪律要求,确保巡察工作做到风清气正。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勇于接受巡察监督、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二要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三个聚焦”,查找重点问题、反映客观问题,扎实推进巡察各项工作。三要强化担当,圆满完成巡察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共同目标,齐心协力,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巡察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巡察任务。(/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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