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红原县召开第十二届红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8-01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7月31日,红原县召开第十二届红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廖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剑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办及各巡察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市(州)党委巡察办主任会议暨市县巡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十一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刘坪同志在2020年度反分维稳专项提级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报告了《红原县涉改部门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对起草《中共红原县委巡察后评估办法》、《中共红原县委巡察机构信访事项办理实施办法》两个制度作了说明。


廖敏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推动红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找出病因、诊断病情、开出药方”,关心关爱干部职工。

廖敏要求,一要学习领会巡视巡察工作精神。要明确巡察重点,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对标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巡察的重大意义,要巩固、提升、维护好我县政通人和、风清气正、欣欣向荣、安居乐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维护“四个意识、做到四个自信提供坚实的保障;二要紧抓落实。巡察组要发挥巡察“利剑”和“震慑”作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客观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并及时形成通报,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好整改方案、建立好整改台账,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到“有始有终”,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三要做好常态化监督工作。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方法路径,做到“不能麻木、不能麻痹、不能麻人、不怕麻烦”,巡察机构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确保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四要跟踪问效。巡察整改的目标是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点面结合、标本兼治,促进改革、推动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回访检查,对整改情况再监督,对新问题再发现、再起底,强化成果运用,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更要有“长久立”的机制;五要协同配合。巡察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各部门要“形成一股力、下定一条心”,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向省委、州委、县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就第八轮巡察工作作了汇报。(县融媒体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