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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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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刑事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7月29日,红原县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德淳,县公安局政委龚旭出席挂牌仪式,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县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县公安局出台了《红原县人民检察院红原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的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该《实施办法(试行)》,派驻检察室设立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牵头负责,指派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具体负责派驻检察室工作,明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责,对公安机关在刑事执法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范围和程序进行监督。做到“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实现从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方位监督。


接下来,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派驻检察室工作,细化流程、优化措施,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官在引导侦查、强化侦查监督、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以派驻检察室为纽带和桥梁,推动建立“肩并肩”“面对面”的新型检警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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