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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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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红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旺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旭东,王庆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关于贯彻落实州人大专题调研代表规范化履职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纷纷建言献策,共收集意见建议10余条。在听取建议意见后,王德海要求,一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夯实代表履职基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约束制度,督促代表积极主动、依法有效履行法定职权,不得以代表名义在公开场合、网络媒体等发表不当言论。二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工作素质。届内要对代表开展轮训1次,每年根据实际开展1-2次专题培训、实地考察学习,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三要进一步规范代表活动。每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至少邀请2名县乡代表列席会议,每位代表每年至少参加3次代表活动,届内代表至少参加2次执法检查、2次重点项目视察、1次专题调研。四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及代表活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县乡人大代表届内至少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1次,增强代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五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意见质量,规范意见建议办理。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办理情况的汇报,对不认真办理的承办部门,提出批评意见,或进行跟踪视察,督促其尽快办理;对不及时办理反馈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办理,促进议案建议意见的落实。六要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各乡镇人大主席不得分管乡镇政府工作,积极争取各乡镇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解决无专职工作人员的问题。七要强化代表履职经费保障。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八要抓好代表履职情况表彰。每届人大常委会对优秀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进行1-2次表彰,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九要进一步强化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指导力度。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机制,把联系指导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围。十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每年专门听取人大工作专题汇报至少1次。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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