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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召开十二届红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暨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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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红原县召开十二届红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暨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廖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吴剑,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孔勇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鸿津在全国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报告了2019年度巡察工作情况及2020年度巡察工作要点;宣布了各巡察组成员名单及任务分工;宣读了十二届红原县委第八轮巡察时间安排及监督重点。

廖敏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推动红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廖敏强调, 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全县上下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的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坚定不移的推动巡察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廖敏要求,一要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发挥好巡察监督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二要切实运用好巡察成果。巡察组要根据部门的不同性质、职能、特点,精准查找并发现问题,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提升监督质效,促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三要做好巡察问题反馈,及时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各巡察组之间要互通信息,县委巡察办要与州委巡察办随时保持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支持与指导。四要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方法路径。巡察机构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确保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五是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巡察干部要加强能力提升,严守巡察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为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优良的发展环境。

巡察领导小组成员主要领导;巡察办副主任、各巡察组组长;第八轮全体巡察干部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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