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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召开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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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部署落实下一阶段工作,红原县召开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县委书记、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总河长廖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长、县总河长嘉央罗萨总结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


廖敏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县在河(湖)长制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做好河(湖)长工作任重道远。他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河(湖)长工作,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夯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廖敏强调,一是进一步准确把握河(湖)长制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我们要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严格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牢牢压实河长责任,推动各级“河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县各级河长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职,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跨领域,跨流域,跨部门等重点难点问题。要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要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集中精力负责统筹做好全县54条主要河道流域的规划、研究、布置相关工作,以担当负责的精神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检视查找河(湖)长制存在的问题。深入检视查找落实河(湖)长制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合力攻坚“疑难杂症”。

三是进一步精准落实河(湖)长制重要工作。强化规划管控,严格项目准入,抓好源头治理,建立监测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加强宣传引导,各自对号。

四是进一步明确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合力。层层落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共同责任,信息共享的共治格局。全县上下要统筹,具体,组织好,督查,指导,推进,保障好各环节工作,严格考核问责,共同努力,推动河(湖)长制在四川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嘉央罗萨围绕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办问题整改,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等五个方面对2019年工作进行总结。

嘉央罗萨就2020年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作安排。

一要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河湖长制”机制。要根据当前“河长制”实施以来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调整跨区域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管理的工作意见。

二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一河一策”方案。县河长制办要督促乡镇河长落实巡查人员、工作制度,完善软硬件建设,指导提高巡查督查质量、做好涉河不文明行为劝导。积极探索区域内河道管理方法,落实“一河一策”方案,积极树立河长制典型。

三是进一步强化协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部门,各乡镇要注重统筹协调配合,确保完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四是进一步加大整治,提升河道管理效果。继续深入开展清水工程建设和河湖“清四乱”行动,切实解决河道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河长制实施和河道的长效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形成“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河长制管理以村为单位,以居民为载体,重在属地管理、全面参与,各级要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湖)长制管理中来,形成良好的河道水环境保护氛围。


会议通报了州总河长办对2019年县级总河长、州级河流和县河长办工作考核结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旺健,县政协主席李戎生,在家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人民政府乡(镇)长,县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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