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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红原县人民政府召开第29次常务会

发布时间: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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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嘉央罗萨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环境、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财政性资金暂付款管理暂行办法等重点工作。在家副县长出席会议。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彭清华、王雁飞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报告,州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会和全州2019年防震减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实施意见》,阿坝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会议审议通过了《红原县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请示》《红原县财政性资金暂付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红原县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实施方案的请示》《确定红原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为我县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国开行专项承接贷款平台公司的请示》等文件。  

  会上,嘉央罗萨就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细则、“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相关领导应邀列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县监察委负责人,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新闻中心/吴夏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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