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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红原县科农局
  • 成文日期: 2024-04-16 15:43:39
  • 发文字号: 〔2024 〕

关于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 来源: 红原县科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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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公开时间:2024415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三、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四、“三公”经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拟订和实施全县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负责县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算编制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组织科学技术奖励、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民营科技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报和协调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科普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畜产品、牧草、蔬菜、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制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目实施2024年我局将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1119.15万亩、四川省红原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重点项目。统筹协调项目推进进度,及时了解项目动态,按时完成项目月报、实施总结等工作。以绩效评价为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省、州县相关政策和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2024年项目总投资22125.37 万元,新建麦洼牦牛种畜繁育基地1个、高产稳产优质饲草基地3个,面积共15000亩、牦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3个、1500吨饲草贮存能力区域性贮草站(点)1个、生态家庭牧场32个。引进现代化牦牛肉加工生产线1条;提档升级现有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1套;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信息化改造2台(套);培育牦牛毛、绒、骨手工艺加工经营主体2个。建设航空港农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保鲜基地,占地规模3000㎡,新建冷链物流配送中心1座,草畜旅一体化开发利用示范基地1个。投资性建设项目如麦洼牦牛种畜扩繁基地、高产稳产优质饲草生产基地、牦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等,采用多方合作的模式如“国投+企业+牧户”、“国投+科研机构+合作社”、“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牧户”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运营管护,其中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并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折股量化获取利益。补贴性建设项目如生态家庭牧场、红原县畜产品加工提档升级、红原县畜产品市场销售流通提升、光草畜旅一体化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运营管护按照先建后补的形式组织实施。

继续加强农业执法。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参加省、州执法综合技能培训达到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检查,在检查中及时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屠宰等问题。普及农业、渔政法律法规知识,科学、合理引导农户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提高渔业、农资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形成农业、渔政执法良好舆论环境。

全力抓好动物疫病防控。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项防疫任务,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切实做好主要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和人畜共患病的免疫工作,落实动物防疫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建立有效防疫屏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利用夏季杀灭或抑制病原微生物的有利时机,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等指导和督促开展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完善消毒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灭源工作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免疫抗体监测任务、流行病学调查任务两防抗体抽样检测任务,出疫情预警,科学开展免疫

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田路查等专项行动,确保全县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安全行驶、规范运营。计划明年4月启动开展拖拉机年检年审工作,不断提高检验率和挂牌率。继续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执法监管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严把屠宰检疫“四道关”,做到检疫到岗到位、检疫程序规范、检疫效果可信;督促企业做好入场把关、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等,保障“准出关”质量安全。

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对养殖合作社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养殖工艺和规模,实行规范的良种繁育、饲料供应、疫病防治、饲养管理、市场销售服务。高度重视养殖的环境治理,鼓励养殖合作社、养殖户建立沼气池等粪水处理设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养殖。

切实加大良种推广力度,促进牲畜结构调整。实施畜禽良种工程,积极引进畜禽优良品种,扶持畜禽良种场建设,提高制种供种能力。进一步完善畜禽育种、繁育、推广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上下贯通的畜禽改良网络,加强基层畜禽改良站建设,对现有改良站进行规范管理。围绕畜禽良种推广,结合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加强技术指导,加强改良人员培训,切实加快畜禽新品种推广步伐。

积极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聚焦省委建设“川西北生态示范区”战略定位和州委“培育高原畜牧产业集群”部署安排,锚定主攻方向、突出精准发力,积极对接省农业农村厅和国家农业农村部,深入研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期评估、后期验收相关标准,对照3年创建期的重点建设任务和具体目标任务,围绕创建要素,系统性推进创建工作,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坚持以事择人,成立创建专班,围绕创建开展工作,确保成功通过考核认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局行政内设机构5个,下属参公站股2个(分别是农机监理站、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内设参公股室1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事业站股8个(分别是: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监测站、生产统计站、科技教育推广站、生产力促进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推进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819.4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19.4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19.4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26.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35万元,农林水支出218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5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༯span>

基本支出245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11.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47.57万元,其中:办公费40.4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5万元,差旅费4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6.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2万元。

项目支出360.23万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和下属事业股站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2183.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27.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81.5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819.40元,较上年度预算2841.60万元减少22.2万元,减少了0.78%,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459.17 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7.22%,较上年2448.07万元增加11.1万元,增加了0.45%,主要原因为每年度正常调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360.23万元,占总预算的12.78%,较上年预算393.53万元减少33.3万元,减少了8.46%,主要原因为红原县政策性牦牛保险补贴下降,减少了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28.00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6.1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单位加强用车管理制度,统筹安排用车;公务接待费1.8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务接待费按比例减少,本年度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并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908.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49.30万元;业务用房504.0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4.7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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