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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红原县龙日镇
  • 成文日期: 2024-04-15 16:51:41
  • 发文字号: 〔2024 〕

红原县龙日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 来源: 红原县龙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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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原县龙日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镇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1)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镇内的执行;

(2)决定召集和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本届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决定召集下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听取镇人民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和督促镇人民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4)讨论本镇内的重大事项,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或者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决定;

(5)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督促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视察和调查,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密切联系代表,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决定接受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镇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镇长中决定代理人选;

(9)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政府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

(2)协助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

(4)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5)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7)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8)承办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镇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役管理、

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24年,我镇将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圆满实现今年既定的发展目标。

(一)加强党建工作。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塑造奋进精神。二是探索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繁荣农村经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全要素、全系统地推进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四是以传统文化的继承和牧区新民风的提升为重点,重振镇村文化。

(二)巩固经济基础。一是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含量二是加大旅游业发展,依托资源优势,打响查针梁子旅游品牌,推进全域旅游建设。

(三)强化生态建设。一是抓好镇域环境卫生治理,建立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实现镇内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开展。二是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贯彻河长制,将河段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登记、排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减排、排污监管等机制。兑现草原生态补奖、湿地生态补奖,以草定畜为主、以人定畜为辅,纵深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民生保障。一是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水平配强计生干部队伍,加强计划生育奖惩和奖励扶持政策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功能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镇卫生院建设,强化村级卫生室管理,抓好新一轮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做好医疗费用报销兑付工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和救助能力抓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五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开展好回头看、回头帮及党建助脱贫等工作,全力推乡村振兴,确保广大脱贫户早日致富、奔小康。

(五)推进平安建设。一是强化信访化解,完善信访接访调处和隐患报告机制,确保实现无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目标。二是抓好社会治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群众服务管理,抓好治安巡查和矛盾调处。三是确保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抓好重点部位和校园安全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龙日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总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行政工勤2名,其他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35名,其中:行政人员2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名,行政工勤2名,其他事业编制13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红原县龙日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064.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4.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6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76.57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4.89万元,卫生健康4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农林水支出140.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龙日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龙日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99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2.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3.65万元,其中:办公费21.1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印刷费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4万元、培训费0.5万元、 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6.2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24.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44.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国防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支出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69.9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农林水支出140.8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开发扶贫农村综合改革乡镇相关项目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064.9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087.79万元减少2.1%,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996.58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3.58%,较上年1067.56万元减少6.65%,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68.33万元,占总预算的1.86%,较上年预算20.23万元增加了70.39%,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开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5.3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持平;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上年预算0.08万元增加了0.02万元,只要原因增加接待数。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9.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2.11万元减少了2.9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6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60.33万元;业务用房46.1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4.7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红原县龙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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