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统计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红原县财政局:
我局在收悉《红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红原县2023年财政预算绩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红财监绩〔2023〕3号)文件后,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对此项工作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部门慨况
(一)机构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普查中心,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统计执法监督局牌子)、国民经济综合股、工农业股。
(二)机构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州各县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5、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6、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切实抓好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7、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8、承担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交办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9、加强本机关的党建、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3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3个,其中公务员编制5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参工事业编制8个,在职11人,其中公务员6人,行政工勤1人,参公8人。与上年相比编制减少一个,在职人数减少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48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402.91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体检费、工伤失业保险、差旅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5.29万元,主要为各项保险;卫生健康支出为18.41
万元,全部为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为21.93
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与2022年相比,收入增加了99.9万元,同比上涨24.9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目标奖基数调整、统计培训及调研检查力度加强增加了差旅费支出及开展一体化住户调查样本大轮换工作等原因导致。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402.91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体检费、工伤失业保险、差旅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45.29万元,主要为各项保险;卫生健康支出为18.41万元,全部为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为21.93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与2022年相比,支出增加了99.9万元,同比上涨24.9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目标奖基数调整、统计培训及调研检查力度加强增加了差旅费支出及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等原因导致。
项目支出情况:2023年度财政资金项目支出合计144.60万元,全部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劳动力调查工作及统计专网租赁费开支,总体目标绩效完成良好。其中专项普查支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40.59万元,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28.07%,主要为经济普查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劳务费等;统计抽样调查支出合计73.86万元,包括:一体化住户调查支出59.65万元,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41.25%,主要为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办公费、劳务费支出;劳动力调查支出8.21万元,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为办公费、培训费、劳务费等;生态文明建设调查工作支出6万元,主要为委托业务费,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4.1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94万元,主要为生活补助费,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9.64%;统计管理支出13.69万元,主要为办公费、差旅费等,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9.47%;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统计专网租赁费)2.52万元,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1.74%,全部用于邮电费。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红原县统计局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全县预算编制口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主要用于保障统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因公出国(境)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0.27万元。比2022年决算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为23年统计培训及调研检查力度加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1万元。比2022年决算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统计局因公出差、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综合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其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明确了单位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相关规定。按规定对本单位财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1.资产管理
由于现在的日常工作已逐步普及办公自动化,加快了办公设备淘汰更新,这就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年年清查盘点,使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经常化、常态化,更好的从源头上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监控和管理。
2.单位内控管理
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方式,各项经济活动均真实、合法、准确、及时的反应在会计账目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预算、决算考评工作。
3.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资金,将单位所有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使所有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范围。
4.绩效管理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相关情况,检查基本支出、专项经费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1)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具体工作及县级相关规定编制,按时完成基础、项目报送工作,单位预算按时在红原县门户网站公开。
(2)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三公经费”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
(3)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规章制度逐渐健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支付。认真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正逐步完善。
(四)整体绩效
通过整体绩效自评,我局能按照统计工作要求有效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统计各项工作任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县级各部门、社会公众及调查户对统计工作满意度较高。
(五)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从收支执行,三公经费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部门自评、23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均进行了公开,评价结果较好,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细化的问题将在后续工作中逐步改进。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红原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查的分91.5分,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财务内控管理方法、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化建设为短板,绩效管理经验不足。财务人员不够专业,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难度大,缺乏实操,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人员担任财务工作。
附件:红原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表)
红原县统计局
2024年1月15日
红原县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印发
附件
红原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得分说明
自评得分
(10分)
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5分)
预算安排准确性
5
反映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准确性
指标得分=(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央、省专款)总和
年初预算编制安排较精准,中途少量追加
4
执行进度(5分)
部门总体执行进度
5
部门(单位)按要求严格预算管理
部门总体执行进度达96%以上,不扣分;达92%以上,按80%打分;达88%以上,按60%打分;未达到88%,不得分。
部门总体执行进度=财政拨款执行数÷财政拨款调整预算数,财政拨款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数、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数以及通过收回的存量资金再安排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数不包括年终时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和跨年度执行的基建项目。
全年预算执行较好进度达95%以上
4
(10分)
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10分)
目标填报
2
考核部门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部门专项类项目绩效目标
应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类项目、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发现1个项目扣0.5分;填报内容不规范,发现1处扣0.5分。直至扣完
按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部门专项类项目绩效目标
1.5
目标量化
3
考核部门申报绩效目标的量化程度
专项类项目、专项资金设定的产出指标均应量化,效果指标中应至少50%以上量化指标。发现1个项目未达到要求扣0.5分,直至扣完。
申报绩效目标的量化程度较细
2
目标匹配
5
考核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关
专项类项目、专项资金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不一致的,发现一个项目扣1分,直至扣完。
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关
5
(10分)
部门管理
基础管理(4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1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厉行节约、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厉行节约管理措施、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定性评价。
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厉行节约、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健全完整
1
资金使用合规性
1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现一个问题点扣0.25分。
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1
财务监控有效性
2
考察部门是否对部门内部、各所属单位,专项资金分配的区(市)县或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工作监督和定期考核。
对部门内部、下属单位、分配的专项资金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1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1分。
①有较细化的财务细则等严格监管财政资金,得1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1分
2
行政成本(1分)
“三公”经费控制
1
当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当年决算比,反映“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0.5分,两项扣1分。
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1
政府采购(1分)
采购规范性
1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采购方式、程序中每一点不规范,扣0.5分,直至扣完。
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执行
1
资产管理(2分)
固定资产在用率
2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相较95%,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
固定资产无闲置,使用率90%以上
1
信息公开(2分)
信息公开
2
除涉密单位和信息外,考核部门(单位)是否按财政要求及时完成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公开工作
一项公开工作未完成的扣1分,直至扣完。
23年按财政要求及时完成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公开工作
2
(70分)
履职效能
统计数据收集、上报工作
任务完成率
7
得分=分值×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实际完成任务量大于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得满分。
1.履职效能指标设定,由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等梳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各项重点任务分值,由部门根据任务重要性在总权重分值(70分)中分配。
2.重点任务指标设定,应根据相关重点任务实际情况,设置具体三级指标。其中,任务完成率和满意度指标是共性指标,每一项重点任务均应设定,共性指标分值应占该重点任务重分值的40%(任务完成率和满意度指标各占20%,如该重点任务不适合做满意度调查,可不设满意度指标,满意度分值合并到任务完成率指标)。关键绩效指标为个性指标,根据具体任务实际确定,每项重点任务至少设定2个关键业绩指标,量化指标不少于1个,个性指标分值应占该重点任务重分值的60%,由部门按指标重要性进行分配。
2023继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高质量完成20余套专业定期报表报送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7
服务对象(受益)对象满意度
7
根据满意度调查评分
群众满意度较高
7
关键绩效指标一
11
社会效益
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10
关键绩效指标二
10
可持续发展
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9
专项普查和统计抽样调查工作
任务完成率
7
得分=分值×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实际完成任务量大于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得满分。
2023年按照省州统计局、调查队的要求,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畜禽监测调查、劳动力调查和妇女儿童“两纲”统计监测工作。
7
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满意度
7
根据满意度调查评分
群众满意度较高
7
关键绩效指标一
11
社会效益
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10
关键绩效指标二
10
可持续发展
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9
合计
100
91.5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实际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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