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索引号: B19874256/2023-0002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红原县医保局
  • 成文日期: 2023-05-06 17:58:15
  • 发文字号: 〔2023 〕

红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 来源: 红原县医保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红原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目录和支付标准。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四)贯彻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初审、复审和待遇确定,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负责参保患者的转诊转院的审批工作;负责参保患者的门诊特殊疾病审核认定工作。

(六)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全县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的统计分析报表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县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工作。9月22日至12月25日,着力推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二)持续有效推动药械采购工作。一是进一步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激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新机制议定的药品耗材。二是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中选药品及时、保质保量配送到各医疗机构。

(三)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审核工作。一是适时联合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专项行动。二是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处,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三是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四是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

(四)持续做好医疗待遇保障工作。常态化开展医疗保障工作,切实抓好“一站式”医保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惠民的服务,切实增进参保群众获得感。

(五)持续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建设战斗堡垒。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以会议精神激励医保干部奋发有为,确保医保工作呈现新气象、再上新台阶。

(六)持续做好医疗保障下半篇文章。一是持续贯彻落实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交换和动态调整机制。抓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群众应保尽保。二是结合2022年度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要求,深入查找医保方面的短板弱项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深化医疗救助县级统筹工作部署,确保全县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使用规范,困难群众“一个不漏”纳入救助保障,切实增强救助资金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本年度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数共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共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红原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50.22万元,包括行政收入485.70万元;事业收入164.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0.2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0.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93.74万元,项目支出15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2.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1.03万元,其中:办公费8.02万元,印刷费4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5.8万元,维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工会经费3.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70.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卫生健康541.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8.5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650.2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473.14万元增长了,37%,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93.7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6%;专项经费预算156.48万元,占总预算的24%,本年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为医保的城乡居民基金县级配套,建档立卡政府全额代缴,大病补充商业保险从大平台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6.4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6万元,较上年度预算略有增加,主要是安排的医保专项工作用车较多;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0.3万元,主要原因为州级的检查及调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62.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万元(移交手续未完成,未入固定资产系统);业务用房0万元(借用办公楼)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红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