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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红原县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3-04-19 10:35:05
  • 发文字号: 〔2023 〕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 来源: 红原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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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一)基本职能---------------------------------- 1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5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6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6

六、“三公”经费预算 -------------------------------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十、名词解释---------------------------------------- 8

十一、附件 -------------------------------------------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和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以及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县社会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资格认定标准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拟定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综合管理全县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制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监督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退职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选拔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吸引国()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政策,办理县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8.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完善和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考试录用、考核和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县级各部门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企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完成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任职培训、提高能力培训,专业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城乡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和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拟定各类人才流动调配以及特殊需要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县级部门人员流动调配手续以及干部内调工作。

1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工资福利,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着力推动全域就业创业。一是扎实做好就业公共服务,开展好各项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等就业服务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广泛开展创业巡诊、创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等创业服务活动;三是切实把握重点群体就业,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四是继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省内对口帮扶。搭建信息对接平台,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群体提供就业岗位;五是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及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风险防控,完善风险防控制度,确保经办业务事前有控制,事中有监督检查,事后有核查。

2.着力完善全民保障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对重点群体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扩面。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不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针对性督导,确保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3.着力强化民工权益保障。依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4.着力发挥人才管理作用。一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人事招录工作,高度重视和推动人才引进工作,做好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工作,促进我县人才体制机制增活力、队伍建设有成效。二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等级晋升、转岗,工勤人员等级晋升考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下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基金监督与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股、法规规划与信访股、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关系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618.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7.8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18.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6.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14.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3.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31.16万元,其中:办公费10.03万元,印刷费1.30万元,手续费0.20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0.80万元,邮电费0.70万元,差旅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3.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6.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9.5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617.8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463.81万元增加了33%,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514.83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3%,较上年362.81万元增加了41%,原因为基础绩效奖的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03万元,占总预算的17%,较上年预算101万元增加了2%,主要原因为全县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元旦、春节慰问金的增加。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4.95万元,其中:出国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4.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3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0.4万元略有减少,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48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3.58万元;业务用房324.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2.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件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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