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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红原县瓦切镇
  • 成文日期: 2023-04-25 09:47:47
  • 发文字号: 〔2023 〕

瓦切镇人民政府关于瓦切镇人民政府关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5日
  • 来源: 红原县瓦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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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切镇预算公开报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讨论决定本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负责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经验。

3)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

5)组织案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6)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3、政府职责

1)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本行政区城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肉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赋予的其它职责。

4、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负责镇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对下辖的党组织和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按照权限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领导下辖纪检组织的工作,指导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

4)负责村(社)纪检监察组织的自身建设。

5)完成县纪委监委和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4、镇人民武装部工作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2)为本系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提供管理和服务;

3)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等工作;

6)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人员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8)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未来五年是落实“十四五”计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之年。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一是保持经济较快增长,年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到2026年人均纯收入力争实现2.3万元以上;二是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1.强化巩固脱贫成果

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坚持焦点不散、靶心不变、持续对出列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防止贫困反弹。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息;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帮扶责任保持不变,摘帽不摘监管,对脱贫人加强跟踪监测,防止贫困反弹。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脱贫攻坚期财政扶持政策要维持一段时间,并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接。加强对贫困户的技能培训和产业扶持,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贫困户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

2.加强美丽乡村建设

生态是瓦切最好的底色,绿色是瓦切最大的特色,红色是瓦切最美的亮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雪山草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让蓝天常驻、草地常在、绿水长流,把“生态瓦切”作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底色。着重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坚持保护与开发、传承与创新相结合,注重保留村庄原有自然风貌、乡村风情和文化民俗,打造一批自然生态型村庄、特色产业型村庄。加强乡村环境整治,建立垃圾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长效管护机制。继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面整改落实负面清单,突出抓好生态空间管控和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河长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创建工作,强化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品质。

3.继续保持民生稳定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阳光操作、群众满意的原则,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树立抓好扶贫是最大的民生理念。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范控制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以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服务项目就是营造环境的理念,不惜一切力量,做好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各种资金投入,全力改善我镇交通、水利、公共服务、现代牧业和旅游等设施状况,增强发展后劲。

4.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①大力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树立“增草减牧、肥畜增收”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实现畜牧生产户家庭牧场和暖棚基本覆盖。对现有专业合作社进行扩容升级,有效整合资源,引进先进畜牧业实用技术,强化防疫体系建设,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副产品质量安全,建成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多元化的现代草原畜牧业产业链,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草原畜牧业发展水平,促进草原畜牧业从粗放经营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利用资源优势、区域优势、交通优势等大力发展以草原风光、民族风情为特色的现代畜牧生态观光旅游和文化产业,进行多元化发展,形成产业互补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实现草原生态良性循环和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有效带动牧民增收致富。

②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通过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继续实施退牧还草、生态奖补、病虫鼠害防止、湿地恢复保护、沙化治理与巩固等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草原退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完善,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增强。

5.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做好政策性医疗保险工作。整合涉农资金,打捆使用、重点投放。完善各类困难群体救助机制,落实好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等各项政策。认真抓好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切实减轻牧民负担,促进牧民增收、稳定。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全民创业,推进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大牧民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力度,提高牧民致富能力;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或向第三产业转移,促进牧民增收和劳动力就业转移。进一步优化返乡农民工创业环境,鼓励和引导积累一定资金、掌握一定技能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办各种实体,引领群众致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瓦切镇下设单位(股室)10,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财政工作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维护稳定办、社会事物和应急管理办、党建办、党政办、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村农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232.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06.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3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33.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6.23万元,医疗卫生47.26万元,城乡社区支持10万元农林水支出23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2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政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17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19.8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58.68万元,其中:办公费33.22万元,差旅费万0.3元,工会经费6.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印刷费0.4万元,咨询费0.25万元,手续费0.2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3万元,取暖费3.5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71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36.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47.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76.2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31.03万元,用于村干部生活补助及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持10万元,用于支持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206.3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866.04万元增加了28.20%,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178.51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7.69%,较上年838.01万元增加了28.89%,原因为人员增加、各项开支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54.22万元,占总预算的4.4%,较上年预算28.04万元增加了48.28%,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9.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9.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0.2万元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322.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5.9万元;业务用房212.2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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