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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8962538Q/2023-00025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红原县科农局
  • 成文日期: 2023-04-24 16:13:30
  • 发文字号: 〔2023 〕

关于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4日
  • 来源: 红原县科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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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农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制订和协同实施有关农业产业政策;负责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制订农业技术改造和推广项目,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及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指导农业资源,农村能源的综合利用;负责辖区内种子管理、农资管理、农机监理、农民负担监管,参与基本农田保护查处农业违法行为;负责开展技术推广和农民科技教育与培训,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农业专业协会管理;负责农技、农经、农机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关于畜牧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参与研制我县畜牧业方面的重大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组织实施畜牧业生产计划;指导全县畜牧业生产的发展;负责全县兽医防疫、畜禽检疫、畜种改良、畜牧业经营管理、饲草饲料及添加剂、兽医药政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分析制定畜牧业生产的经济指标、统计等工作。
负责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饲料饲政工作;监督实施畜牧兽医、兽药、饲料地方标准;负责生猪屠宰管理;负责畜种、草种资源保护与建设;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畜禽繁育、饲养新技术。
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和重大疫情的扑灭工作;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和兽药饲料生产技术服务。
研究拟定畜牧产业化经营政策和畜产品市场体系建 设与发展规划,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产业化发展;开展产业发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积极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
管理国家、省、州和县扶持畜牧业资金的统筹安排及监督管理;组织畜牧兽医行业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项目实施。2023年将继续投资5277.835万元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1119.15万亩;投资2500万元实施红原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投资4000万元实施四川省红原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重点项目。
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项春秋季防疫任务,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主要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和人畜共患病的免疫工作,落实动物防疫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建立有效防疫屏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二是利用夏季是杀灭或抑制病原微生物的有利时机,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等指导和督促开展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完善消毒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灭源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我局现有的兽医实验室,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免疫抗体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任务以及两防抗体抽样检测任务,做出疫情预警,科学开展免疫。四是计划明年举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和重大突发疫情应急培训暨演练培训班各一期。五是进一步规范乡(镇)免疫档案建设,按照规定要求乡(镇)及养殖户建立养殖及免疫档案,乡(镇)站免疫档案要进一步完善补免记录,做到记录清晰,条理分明。
继续加强农业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省州执法综合技能培训,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检查,在检查中及时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屠宰等问题。普及农业、渔政法律法规知识,科学、合理引导农户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提高渔业、农资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形成农业、渔政执法良好舆论环境。
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定期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年行动”报表、制定2023年度监测任务计划表,根据省、州下达的文件完成例行抽检任务和监督抽检任务,并及时上报检测信息系统、报表等。继续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发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实行专业化生产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对养殖合作社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养殖工艺和规模,实行规范的良种繁育、饲料供应、疫病防治、饲养管理、市场销售服务。
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夯实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督促村集体经济规范运营,继续开展村集体清产核资。继续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指导工作,继续深入村集体了解集体经济现状、倾听农牧民诉求。二是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补充和延伸,大力发展种草、养殖、家庭示范牧场、牦牛选育基地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龙头带动和合作总社牵引,强化纽带联结,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三是做强园区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将集体经济与园区建设相结合,形成长效利益联结机制,成为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新引擎。四是扶贫资金股份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持续推进更攀联合社建设,将扶贫资金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股本,投入联合社,持续分红,使联合社成为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五是根据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
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县项目建设为契机,以力争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为目标,从五个方面将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做实做细、做大做强、做深做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局行政内设机构5个,下属参公站股2个(分别是农机监理站、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内设参公股室1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事业站股8个(分别是: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监测站、生产统计站、科技教育推广站、生产力促进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推进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841.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41.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41.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23.91万元,医疗卫生124.58万元,农林水支出2210.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3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448.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98.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49.69万元,其中:办公费43.5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4万元,差旅费40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6.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
项目支出393.53万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和下属事业股站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2210.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24.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82.3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2841.6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643.27万元增加1198.33万元,增加了72.92%,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448.07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86.15%,较上年1592.74万元增加855.33万元,增加了53.70%,主要原因为每年度目标绩效按月发放,增加了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393.53万元,占总预算的13.85%,较上年预算50.53万元增加343万元,增加了678.80%,主要原因为新增红原县政策性牦牛保险补贴及草原保险补贴,增加了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29.94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26万元略有增加,主要原因车辆购买年限长,公里里程大,设备老化;公务接待费1.94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按比例略有增加,本年度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并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862.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77.36万元;业务用房446.9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38.3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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