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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统计
  • 发文机关: 红原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3-04-20 17:45:07
  • 发文字号: 〔2023 〕

红原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
  • 来源: 红原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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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州各县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5.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6.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切实抓好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7.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8.承担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交办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9.加强本机关的党建、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阿坝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数据质量主线,突出普查、调查两个工作重点”,着力抓好统计服务、统计法制、统计队伍建设。全面监测县域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做好经济运行监测预警预测工作。

1、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省、州普查办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2、全面加强县域经济运行监测。继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统计调查制度,高质量完成各专业定期报表报送工作。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做到月调度、季盘点、半年小结、年终决算。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宏观调控提供全面客观准确的统计数据。

3、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围绕年度工作,早计划、早部署,增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高效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报表数据质量。认真撰写统计分析和信息,预测分析上求准、月度分析上求快,专题分析上求精,对比分析上求深,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4、全面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依法统计、据实统计、应统尽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落地落实,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统计局部门下设3个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挂统计执法监督局牌子)、国民经济综合股、工农业股。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原县统计局、红原县普查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红原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99.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9.6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00.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2.21万元,医疗卫生1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8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69.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6.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3.39万元,其中:办公费6.2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手续费0.2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1.00万元,取暖费1.47万元,差旅费4.5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劳务费0.90万元,工会经费2.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400.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2.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18.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8.8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499.69万元,较上年度预算,313.77万元增加了59.25%,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69.66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3.98%,较上年181.87万元增加了102.26%,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了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130.04万元,占总预算的26.02%,较上年预算55.98万元增加了132.30%,主要原因一是城乡一体化调查补助提标,二是本年增加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相关费用。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5.5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5.2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上增加了0.6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1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相关设备采购。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06.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8.8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0.项目支出表

11.支出明细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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