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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红原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22-03-24 15:32:07
  • 发文字号: 〔2021 〕

红原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 来源: 红原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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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在收悉《红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红财监绩〔2022〕3号)文件后,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对此项工作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普查中心,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统计执法监督局牌子)、国民经济综合股、工农业股

(二)机构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州各县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5、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6、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切实抓好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7、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8、承担国家统计局阿坝调查队交办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9、加强本机关的党建、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14个,其中公务员编制5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参工事业编制8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公务员6人,行政工勤1人,参公8人。比上年增加一人,增加原因是2021年度调出1人,招考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36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为294.65万元,主用于人员工资、体检费、工伤失业保险、差旅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为35.32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保险;卫生健康为13.70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为21.57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了10.91万元,同比上涨3.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目标奖基数调整、2021年度人员增加及新增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导致。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65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体检费、工伤失业保险、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2万元,主要为各保险;卫生健康支出为支出13.70万元,全部为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21.57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与2020年相比,支出增加了10.91万元,同比上涨3.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目标奖基数调整、2021年人员增加及新增了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导致。

2021年度财政资金项目支出合计49.72万元,全部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劳动力调查工作及视频会议升级改造各项开支,总体目标绩效完成良好。其中专项普查支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5.29万元,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30.75%,主要为人口普查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及聘请人员劳务费等;统计抽样调查支出(一体化住户调查)27.07万元,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54.44%,全部用于调查户劳务费支出;专项统计业务支出(劳动力调查)2.68万元,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聘请人员劳务费等;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视频会议升级改造)4.68万元,占财政项目拨款总支出的9.41%,全部用于视频会议升级改造购置设备费用。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红原县统计局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全县预算编制口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主要用于保障该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因公出国(境)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0.28万元2020年决算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6万元。比2020年决算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主要用于统计局因公出差、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综合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其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明确了单位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相关规定。按规定对本单位财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

1.资产管理

由于现在的日常工作已逐步普及办公自动化,加快了办公设备淘汰更新,这就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年年清查盘点,使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经常化、常态化,更好的从源头上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监控和管理。

2.单位内控管理

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方式,各项经济活动均真实、合法、准确、及时的反应在会计账目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预算、决算考评工作。

3.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资金,将单位所有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使所有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范围。   

4.绩效管理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相关情况,检查基本支出、专项经费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1)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具体工作及县级相关规定编制,按时完成基础、项目报送工作,单位预算按时在红原县门户网站公开。

(2)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三公经费”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

(3)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规章制度逐渐健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支付。认真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正逐步完善。   

(四)整体绩效

通过整体绩效自评,能按照统计工作要求有效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统计各项工作任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县级各部门、社会公众及调查户统计工作满意度较高。

(五)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单位从收支执行,三公经费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部门自评、21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均进行了公开,评价结果较好,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细化的问题将在后续工作中逐步改进。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红原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查的分93分,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财务内控管理方法、制度不够完善,绩效管理经验不足。财务人员不够专业,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难度大,缺乏实操,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建议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人员担任财务工作。


附件:红原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自评表)

红原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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