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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发文机关: 红原县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2-01-20 17:39:46
  • 发文字号: 〔2021 〕

关于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 来源: 红原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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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承担红原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由政府及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保障参保人员在年老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能够足额领取养老保险。

(二)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2、负责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3协同税务部门负责保险费的征收和转存。4、负责建立个人账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退保等手续。5、负责为参保符合领取待遇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5、负责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6、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制度。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是隶属于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科级单位,经费独立核算,属于事业单位。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下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统筹计划股、财务股、退管股、稽核股。事业编制10名,目前在编人员9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7.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7.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6.01万元,医疗卫生7.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3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6.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0.81万元,其中:办公费6.32万元,印刷费0.14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21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差旅费2.1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0.9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116.01万元,主要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医疗卫生7.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4.2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137.68万元较上年度预算144.22万元减少了4.5%,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9.82(未包含0.99万元工会经费)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7.1%,较上年10.26万元减少了4%,原因为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0万元,占总预算的0%,较上年预算减少了0%。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0.11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二是将有关股室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公务接待费0.11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1.77万元(净值2.2万元),均为办公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未编制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7.部门收支总表

8.部门收入总表

9.部门支出总表

10.2022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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