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全面履行政府赋予的卫生防病职能,做好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监测、报告与管理;信息与网络管理;加强疾病及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和分析评估能力的储备及应用;完成国家、省、州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疾病爆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全县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营养健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及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推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四免一关怀”服务;制定我县结核病预防控制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内大骨节病、包虫病、地氟病、碘缺乏病的综合防治和研究;提供消毒、杀虫、灭蝇等相关技术性服务;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工矿企业、学校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具有监测职能和卫生学评价职能,对其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为社会人群提供预防性疫苗接种等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卫健局及州疾控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中心主题教育、人员培训、能力提升、资金使用六项工作,全面做好艾滋病、结核病、大骨节病、鼠疫、碘缺乏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国家政策的落实。
一、预期目标
(一)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务工作,开好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中心全体职工思想上自信、工作上自觉,争取发展1-2名新成员。
(二)继续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保证县内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按照艾滋病防治“三线一网底”工作要求,努力完成年度23%的筛查目标。
(四)按州疾控工作要求完成包虫病筛查任务。
(五)按州疾控完成地方病防治、大骨节病防治工作及监测任务。
(六)按计划持续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进度。
(七)持续深化“两联一进”、工作内涵,加快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更上新台阶、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确保联系帮扶群众脱贫不返贫。
(八)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中心各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九)强化县内疾控工作人员培训及工作督导指导力度,年内至少开展涉及艾滋防治、结核防治、包虫病防治、地防病防治、免疫规划、传染病管理、卫生应急、基本公卫及慢病防治等内容的相关培训1轮次,参训人员不得少于400人次,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至少开展现场工作督导指导4轮次。
二、主要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整体工作能力。
2.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中心全体职工思想上大提升、大转变,促进思想自信、行动自觉。
3.持续深化“传帮带”工作内涵,进一步挖掘与支援方的合作潜力,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4.强化对全县医疗机构疾控工作指导督导力度,提升工作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红原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下设科室12个,分别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党建办,行政办公室,财务室,地防科,结艾科,传管科,监测及包虫病办公室,免规科,检验科,公卫科。
总编制39名,其中:事业编制39名。在职人员总数37名,其中:事业专技人员32名,事业管理人员1名;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633.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3.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3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6.36万元,医疗卫生488.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0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6.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41.34万元,其中:办公费6.59万元,差旅费5.29万元,工会经费4.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培训费0.4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1.5万元,取暖费3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租赁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劳务费6.5万元,邮电费2.65万元,信息网络购建费0.41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0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4.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86.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488.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3.8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633.42万元较上年度预算593.34万元增加了6.75%,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44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0.7%,较上年持平;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25.48万元,占总预算的4.02%,较上年预算17.46万元减少增加了45.93%,主要原因为红原县2021年增加了43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增加了监护经费开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5.66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各业务科室下乡检查,督导次数增加;接待费0.66万元,较上年增加4.7%,省、州各级领导到本县检查,督导次数增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1031.83万元,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221.65万元;累计折旧金额为34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90.91万元;业务用房410.52万元,其它通用设备40.43万元,专用设备470.0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红原县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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