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8962888Y/2021-00021
  • 主题分类: null
  • 发文机关: 红原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1-05-11 12:18:36
  • 发文字号: 〔2021 〕

关于红原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 来源: 红原县司法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决策部署。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5.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

7.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审查登记工作。

9.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狠抓党的建设,打造坚强有力政治机关。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深学精学上下功夫,强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落实依法行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做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落实好年度执法监督计划。

3.以“八五”普法为抓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和配套机制,对责任单位和成员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依托姐妹宣讲、马背宣讲、高僧大德宣讲、法治政策宣讲等平台,采取藏汉双语,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机关、乡村、寺庙、学校、企业,开展全覆盖宣讲。

4.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红原县司法局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8机构:办公室、法制股、基层工作股、法治宣传教育股、装备财务保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室、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35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8个,行政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5个,在职31人,其中公务员28人,事业1人,工勤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红原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89.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9.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8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3.88万元;医疗卫生38.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红原县司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63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6.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70.66万元,其中:办公费18.5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4.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4.55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50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83.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四)医疗卫生38.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53.0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上年度增减变化

本年度预算拨款收入689.43万元较上年度预算670.49万元增加2.82%,原因是业务经费的增加,收入增加。其中基本行政运行经费预算637.59万元,占全部总预算的92.48%,较上年646.49万元减少1.38%,原因是压缩各项开支,减少基本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51.84万元,占总预算的7.52%,较上年预算24万元增加了116%,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业务(人民调解员误工补助)纳入预算。

六、“三公”经费预算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为16.2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未安排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5%,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较高。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们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结合本年度工作需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财政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实际共有固定资产价值613.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56.83万元;业务用房317.8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38.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公开表_[110]红原县司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